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6年9月23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9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15:00—9月23日15:00。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1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梅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肖正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张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彭秋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姜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张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段继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涂书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郭华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祝保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关于选举季冬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关于选举康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一)至(三)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增发股份事项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第(四)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19日--2016年 9月2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4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4室。
联系人:姜锋
电 话:0791-83896755
传 真:0791-83896755
邮政编码:330038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0,投票简称:仁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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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进行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1.01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2.01代表第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3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3.01代表第一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各种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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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6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3日
3、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9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
公司已于2016年9月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26.27%股份的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在2016年9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9月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9日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15:00—9月23日15:00。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1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梅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肖正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张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彭秋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姜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张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段继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涂书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郭华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祝保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关于选举季冬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关于选举康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1-3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增发股份事项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19日--2016年 9月2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4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4室。
联系人:姜锋
电 话:0791-83896755
传 真:0791-83896755
邮政编码:330038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0,投票简称:仁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进行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1.01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2.01代表第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3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3.01代表第一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④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⑤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⑥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各种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