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7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中期票据。交易商协会于2016年4月21日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MTN218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4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本公司2015年8月28日和2016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80号)和《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2016-033号)。
2016年8月8日,公司发行完成了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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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