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6-041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进行资产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6月20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2016年6月25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2016年7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6月28日发布的《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等相关公告。
2016年7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根据《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认真就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和落实。截至本公告日,因个别问题涉及海外公司事项较多,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涉及的工作量比较大,公司仍在积极进行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在准备回复《重组问询函》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尽早完成《重组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公司预计不晚于2016年7月15日披露本次《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6-042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 2016年7月1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0日~2016年7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15:00至2016年7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刘毅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79,862,9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5574%。
2、现场会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179,840,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55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3,529,6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26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862,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862,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29,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862,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29,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29,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其中,同意13,529,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世焰律师、申文浩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