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5亿元人民币,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0亿元人民币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 理财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 理财期限:185天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公司出资5亿元人民币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后做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
二、理财产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2016年7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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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高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是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安全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基本无风险。
三、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自2015年7月至今,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人民币10亿元,其中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5亿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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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