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6-028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独立董事提名已通过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未出现否决议案,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下午1: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7月10日15:00—2016年7月11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9:30—11:30,13:00—15:00
2.召开地点: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海军先生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22,034,9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7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8,172,7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2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3,862,2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454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64,399,3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6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37,1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3,862,2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4544%。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1.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魏海军 同意股份数:158,574,057股
1.02.候选人:汲涌 同意股份数:175,949,279股
1.03.候选人:梁宏伟 同意股份数:158,524,460股
1.04.候选人:周凯 同意股份数:158,524,460股
1.05.候选人:张正伟 同意股份数:158,524,46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魏海军 同意股份数:938,410股
1.02.候选人:汲涌 同意股份数:18,313,632股
1.03.候选人:梁宏伟 同意股份数:888,813股
1.04.候选人:周凯 同意股份数:888,813股
1.05.候选人:张正伟 同意股份数:888,813股
议案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姚海鑫 同意股份数:158,524,460股
2.02.候选人:梁杰 同意股份数:168,949,279股
2.03.候选人:赵希男 同意股份数:158,524,460股
2.04.候选人:吴凤君 同意股份数:161,354,06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姚海鑫 同意股份数:888,813股
2.02.候选人:梁杰 同意股份数:11,313,632股
2.03.候选人:赵希男 同意股份数:888,813股
2.04.候选人:吴凤君 同意股份数:3,718,41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张明强 同意股份数:161,354,060股
3.02.候选人:张景龙 同意股份数:171,778,879股
3.03.候选人:耿明阳 同意股份数:161,354,06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张明强 同意股份数:3,718,413股
3.02.候选人:张景龙 同意股份数:14,143,232股
3.03.候选人:耿明阳 同意股份数:3,718,41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612,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023%;反对20,422,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9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77,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882%;反对20,422,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2016-02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市中银(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鹏、苏靖雯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中银(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编号:2016—03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7月1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3、会议由董事长魏海军先生主持。
4、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魏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选举汲涌先生、梁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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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魏海军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汲涌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汲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周凯、刘琰、孙景成、张正伟、郑白水、谢占武、张利东、路永强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正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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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魏海军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利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田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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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设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委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在公司运作中履行其相关职责。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及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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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汲涌:男,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北制药总厂实业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技术部副部长、部长,VC 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常务副总经理,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沈阳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持有公司股份127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周凯:男,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北制药总厂技术处副处长、处长,东北制药总厂研究院副院长、院长、副总工程师,东北制药总厂厂长助理、副厂长,东北制药集团辽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北制药(沈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刘琰:男,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北制药总厂技术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东北制药总厂生产技术部第一副部长(正部级)、部长,东北制药总厂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助理副厂长、副厂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原料药生产事业部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620股(配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00股),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孙景成:男,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北制药集团公司股份制办公室副主任、东北制药总厂厂办副主任兼秘书处处长(正处级)、东北制药集团财务审计部部长、沈阳东药克达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北制药总厂副总经济师兼新克达事业部部长、克达事业部总经理,东北制药总厂助理副厂长兼供销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东北制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张正伟:男,197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东北制药总厂财务处处长助理(副处级),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第二部长、部长兼沈阳第一制药厂财务总监,东北制药总厂厂长助理,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郑白水:男,196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沈阳第一制药厂青霉素车间主任、设备安技处处长、厂部办公室主任、厂长助理、助理副厂长、副厂长、副厂长(主持工作)、厂长兼党委书记,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东北制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特药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谢占武:男,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北制药总厂VC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技术部部长、VC 公司副总裁(正处级),七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东北制药总厂副厂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等职。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持有公司股票11250股,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张利东:男,1961年11月出生,大专,会计师。历任东北制药总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东北制药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第二部长,东北制药总厂财务资产部部长、副总会计师,东北制药总厂厂长助理、助理副厂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票2448股,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路永强:男,1964年11月出生,农工民主党党员,本科, 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北制药总厂设备处副处长(正处级)、设计院第二院长(正处级),东北制药集团搬迁指挥部装备部部长、工程部部长、副总指挥,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部长等职。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沈阳东北制药装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田芳,女,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6---031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7月1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明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