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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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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招钱宝货币市场基金
C类份额业务办理的公告

 自2016年6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官网交易平台办理招商招钱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以下简称“招商招钱宝C”)的申购、赎回、定投业务。已持有招商招钱宝C份额的投资者无法通过原渠道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请转至本公司官网交易平台进行办理。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7-9555

 公司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

 (一)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招商基金关于招商安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加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基金定投申购优惠活动、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决定本基金自2016年6月27日起参加以上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申购优惠或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费率优惠活动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及内容

 1、定投申购优惠活动

 ■

 2、 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

 三、注意事项

 1、基金定投及网上交易系统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各销售机构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咨询办法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五、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各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网上交易系统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招商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陆金所资管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署的《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代销服务补充协议》,自2016年6月27日起陆金所资管开始代理以下各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

 具体的办理手续请遵循陆金所资管的相关规定。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

 (一)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诺亚正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16年6月27日起诺亚正行开始代理以下各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及定投等业务。

 ■

 具体的办理手续请遵循诺亚正行的相关规定。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代码:161713)、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722)、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1723)、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1724)目前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其他基金均已开通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

 (一)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众禄金融、上海好买、

 同花顺、联泰资产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金融”)、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好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资产”)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16年6月27日起,以下各基金增加众禄金融、上海好买、同花顺、联泰资产为代销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

 一、办理场所及相关说明

 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禄金融、上海好买、同花顺、联泰资产办理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具体的办理手续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咨询办法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风险提示

 (一)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6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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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7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7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次场内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7月5日,场外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7月4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向本次场内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16年7月5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016年7月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资金账户查询到账红利款。

 2)向本次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16年7月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6年7月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6年7月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2 提示

 1) 权益分派期间(2016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暂停本基金转托管业务。

 2)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6年6月29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 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季度至少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收益的7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7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6年7月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6年7月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6年7月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 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 提示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6年6月29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 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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