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23日收到独立董事郑建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我于2014年5月20日受聘担任贵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我遵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行使董事权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最近以来,由于工作及个人原因,导致我无法尽到董事的义务,因此自愿请求辞去在贵公司担任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郑建彪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本届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2/3,亦未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人数的2/3,其辞职函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郑建彪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郑建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郑建彪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郑建彪先生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