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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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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1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08)。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5日 - 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2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苏志国先生、魏素艳女士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议案二、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五、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六、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议案内容详情请见2016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司公告。

 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四、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十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股东账户及联系方式,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5月25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143

 传真号码:010-88795883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23日-24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 - 17:30)

 4、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赵霞、杨芳

 联系电话:010-88627635 传真电话:010-887958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公司证券部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8”

 2.投票简称:“双鹭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0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 - 11:30 和13:00 -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2038。

 (3)输入对应委托价格: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对应委托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对于上述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计票规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时后登陆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附件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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