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scinda.com)发布了《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4日连续发布了提示性公告。因原公告中设定的会议计票日恰逢端午节假期,现对原公告中“一、会议基本情况”及“五、计票”部分涉及计票的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的内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3、会议计票日:2016 年 6 月 10 日”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第 2 日(即2016 年 6 月 10 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更正后的内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3、会议计票日:2016 年 6 月 13日”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即2016 年 6 月 13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除以上内容有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创金启富为代销机构、开通

 转换和定投业务、参加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启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5月27日起增加创金启富为本公司代销机构,代销本公司旗下基金,同时开通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创金启富在线交易平台和销售网点认购或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基金转换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创金启富认购或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

 三、转换业务基本情况

 投资者可在创金启富办理本公司指定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基金(LOF)不能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相互转换,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A、B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A、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基金A、C、E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

 四、费率优惠方案

 投资者通过创金启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或销售网点投资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招募说明书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公司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业务咨询

 ■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