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时,本基金将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分别对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信诚医药,基础份额,代码:165519)、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场内简称:医药800A,代码:150148)、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场内简称:医药800B,代码:150149)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6年5月24日,医药800B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医药800B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医药800A份额、医药800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医药800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医药800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医药800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原医药800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800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800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信诚医药份额,因此原医药800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信诚医药为跟踪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医药800A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医药800B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医药800B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五、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诚医药份额、医药800A份额、医药800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医药800A份额与医药8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信诚医药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了解或咨询详请。

 六、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诚惠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4月8日发布公告,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4月7日成立。本基金采用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作为固定收益类资产业绩比较基准。

 鉴于中信标普固定收益系列指数已停止发布,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投资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债券市场代表性、市场认可度等因素,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本基金成立之日(即2016年4月7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选用中证综合债指数替代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五、业绩比较基准”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债券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在实际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均值约为90%,故本基金采取90%作为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中衡量债券投资业绩的权重,相应将10%作为衡量权益类投资业绩的权重。

 中证综合债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组成,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

 中证红利指数挑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100 只股票作为样本,以反映A 股市场高红利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因此,本基金权益类证券品种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将来如指数编制机构调整或停止相关指数的发布,或者有更合适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实施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修改为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所作出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述调整内容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修改有关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xc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查询认购确认情况;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10个工作日后通过上述方式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3)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8个月(含第18个月)后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期间。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拟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申请上市时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基金上市条件。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日起不超过30 天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