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15:00—2016年5月24日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15:00至2016年5月24日15:00。
2、召开地点: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关锡友董事长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 名,代表股份232,212,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1,392,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二〇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1,999,912股,反对198,400股,弃权1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42,169 股, 反对198,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
2.《二〇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1,999,912股,反对198,400股,弃权1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42,169 股, 反对198,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
3.《二〇一五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31,999,912股,反对198,400股,弃权1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42,169 股, 反对198,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
4.《二〇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1,999,912股,反对198,400股,弃权1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42,169 股, 反对198,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
5.《二〇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999,912股,反对208,400股,弃权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42,169 股, 反对208,400 股,弃权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
6.《二〇一六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42,169股,反对208,400股,弃权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1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42,169 股, 反对208,400 股,弃权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
7.《租赁集团公司土地、房屋的关联交易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42,169 股, 反对198,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的87.1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42,169 股, 反对198,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
8.《关于与沈机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42,169 股, 反对198,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的87.1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42,169 股, 反对198,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
9.《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六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999,912股,反对198,400股,弃权1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42,169 股, 反对198,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
10.《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二〇一六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999,912股,反对198,400股,弃权1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42,169 股, 反对198,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
11.《关于授权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737,912股,反对460,400股,弃权1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180,169 股, 反对460,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1.33%。
12. 《关于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050,112股,反对148,200股,弃权1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3%。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92,369 股, 反对148,200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0%。
13.《关于提名张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231,999,912股,反对198,400股,弃权1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42,169 股, 反对198,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
14.《关于提名刘海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999,912股,反对198,400股,弃权1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442,169 股, 反对198,400 股,弃权14,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由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指派蒋颖、周书梅律师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出具了《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2016年4月28日和2016年4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7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