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地产”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15中房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15中房债”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15中房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中房地产于2016年5月9日公告的《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3),2016年5月5日,中房地产控股子公司中房(苏州)地产有限公司新增一笔1.7亿元短期借款。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中房地产(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2016年累计新增借款19.7亿元,超过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29.71亿元(合并报表口径)的2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发行债券情况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中房地产2016年度内累计发行非公开公司债券10亿元。
二、2016年其他新增借款情况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中房地产2016年度内其他累计新增借款9.7亿元,包括向关联方借款、金融机构借款等。
上述财务数据除2015年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