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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6-042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5月9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徐天春女士、宋晏女士、谢维信先生、曹健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盈利预测补偿事宜,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吴光胜先生、李晓丛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华讯科技需回避表决。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委托贷款10,000万元(委托人为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本次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贷款期限为不超过六个月,年利率为7.5%,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华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6-043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公司将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股份225,695,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系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向公司发出的《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华讯科技提议将《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华讯科技本次提出的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一、临时提案内容:

 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华讯科技提出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华讯科技提议增加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符合上述规定,新增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将公司拟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2日至2016年5月23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37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审议《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审议《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2.1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2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3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4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审议《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暨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议案7和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议案8涉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议案14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事宜,关联股东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30日、5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俊超

 电 话:0755-29663118

 传 真:0755-29663108

 电子邮箱:ljcbdte@sina.com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5、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2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

 注: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 下,用“√”标明表决意见。同一议案只能在表决意见标明一处,即“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16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87。

 2、投票简称:华讯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的议案均表示同意,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表所下示:

 表1 :

 ■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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