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668号公司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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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聂如旋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袁琦茗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吕亮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胜先生、孙建国先生、赵庆梅女士、张兵先生和兰建新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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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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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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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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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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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支付2015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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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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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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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友房地产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该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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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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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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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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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审议通过的第9项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需要说明的是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收到公司股东广汇集团《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2015年1月19日—2015年3月17日广汇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15,574,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本次减持前,广汇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1,127,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3%;本次减持后,广汇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5,552,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3%,持股比例低于5%。详见公司刊登在2015年3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临2015-021号公告和《友好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6规定,2016年3月18日前广汇集团仍系公司关联方,双方交易仍属于关联交易。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0股。
2、审议通过的第10项议案为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丽娅律师和付文文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