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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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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6-021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00万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号核准,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通联”)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并于2015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022,股票简称:新通联。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2名股东:上海磐石宝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石投资”)、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纪源科星”),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600万股,将于2016年5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万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进行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磐石投资和纪源科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磐石投资、纪源科星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计划减持30%-100%的股份,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交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企业未按照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则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新通联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新通联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新通联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新通联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00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6-022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磐石宝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石投资”)、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纪源科星”)分别持有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联”或“公司”)限售流通股300万股,合计600万股。上述股份将于2016年5月18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股东磐石投资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8月1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2、股东纪源科星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8月1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新通联今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磐石投资、纪源科星关于其减持计划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磐石投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上海磐石宝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磐石投资在新通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新通联股份300万股,将于2016年5月18日上市流通,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自新通联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即2015年5月18日至今,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纪源科星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纪源科星在新通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新通联股份300万股,将于2016年5月18日上市流通,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自新通联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即2015年5月18日至今,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磐石投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2)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8月18日;

 (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关于减持的其他说明: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股东磐石投资做出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磐石投资和纪源科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磐石投资、纪源科星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计划减持30%-100%的股份,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交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企业未按照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则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磐石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拟减持的原因:磐石投资作为财务投资人的退出决策。

 (二)纪源科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2)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8月18日;

 (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关于减持的其他说明: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股东纪源科星做出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磐石投资和纪源科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磐石投资、纪源科星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计划减持30%-100%的股份,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交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企业未按照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则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纪源科星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拟减持的原因:纪源科星作为财务投资人的退出决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磐石投资、纪源科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磐石投资、纪源科星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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