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8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陈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邬雅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下降23.49%,主要系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及支付新造船工程款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下降33.10%,主要系报告期母公司应收账款回收率大幅度提高所致;

 3、预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增长180.55%,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港口费较多;

 4、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增长33.31%,主要系报告期按合同约定继续支付新造船款所致;

 5、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下降42.70%,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应付公路工程费及修理费所致;

 6、预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增长93.54%,主要系预收运费增长所致;

 7、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增长42.72%,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所致;

 8、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增长27.90%,主要系报告期预提的修理费用尚未使用所致;

 9、专项储备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增长143.57万,系报告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尚未使用完毕的余额。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3.66%,主要原因:

 (1)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23.04%,主要系运量及运价下降所致;

 (2)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2.07%,主要系通行费收入持续增加;

 2、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3.24%。主要原因:

 (1)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14.13%,主要系燃料价格及消耗数量下降所致;

 (2)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9.54%,主要为公路经权-路产摊销额较上期增长;

 3、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37.32%,主要系带息负债总额减少及利率下调;

 4、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71.80%,主要系母公司利润较上年减少较多,其他合并范围内盈利公司尚有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无需缴纳所得税;

 5、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188.0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应收账款回收较好;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462.7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支付新造船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73,6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额度较上年同期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协议收购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团”)51%的股权,从而成为海运集团的控股股东,并通过海运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35.41%的股份。

 本次收购完成后,浙能集团下属海运企业与本公司在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同时,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存在一定数量的关联交易。为此,2013年1月31日,浙能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独立性的承诺函》,对保持本公司经营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事项作出承诺:

 (1)为避免同业竞争,浙能集团承诺:不再扩大其他海运企业的经营规模,同时将国内沿海货物运输的业务发展机会优先考虑给予本公司;将本公司作为浙能集团及浙能集团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所属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产的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在五年以内将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从事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的相关资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注入本公司,或者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在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根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适当安排,确保浙能集团及浙能集团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未来不会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竞争。

 (2)为规范关联交易,浙能集团承诺:将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本公司与浙能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任何关联交易均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浙能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将与本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本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2015年7月1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海运集团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对以上承诺事项浙能集团、海运集团及本公司正在积极履行之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主要原因:2016年上半年航运市场尤其是散货运输市场景气度持续低迷;公司主要货主所供电厂的煤机发电利用小时下降,COA(签订的包运合同)兑现率较预期下降。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