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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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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6-026
公司债券代码:122257 公司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宁波国际海洋生态
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效力;合作过程中,公司将依法参加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等采购程序,公司是否中标成为社会投资人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或“科技城”)是宁波市委、市政府直属派出机构,是宁波市全面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国际知名的海洋科技创新示范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先行区、宁波港口经济圈核心承载区、宁波国际化滨海生态新城区。

 科技城与本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于2016年4月22日在宁波市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投资意向性协议,协议签署前双方均履行了规定的报批程序;经法定程序中标相关的项目需签订正式合同前,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通过运用PPP合作模式,针对科技城部分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工程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养护服务等内容展开合作。

 (2)在3--5年内,项目建设投资总额初步匡算不低于120亿元人民币。具体项目和投资金额根据科技城具体实施计划而确定。

 (二)合作目标

 (1)打造城市生态与功能设施相融合、生态需求与商业价值相协调的全国创新示范项目和精品工程。

 (2)打造地方政府与中央企业投资合作、多赢共享的典范。

 (三)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以PPP合作。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依法采购招标。乙方(包括乙方和乙方的关联方)须满足相关要求并通过合法程序中标后,与甲方签署某一项目或系列项目的PPP项目合同。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项目实施计划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共同完成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组织实施社会资本采购及PPP项目公司成立工作。

 3、乙方中标取得某一项目或系列项目PPP的投资资格后,乙方负责按甲方认可的资金成本进行PPP项目建设的融资,甲方予以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同。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

 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七)协议组成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效力,但本协议的约定条款是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的基础。

 2、涉及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3、甲方就某一项目或系列项目正式实施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前,同等条件下,乙方为甲方的优先合作伙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业绩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所涉及项目将在公司依法中标成为社会投资人,与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并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后才能实施,因此本框架下具体项目是否能够中标及实施时间尚不确定,所以项目对公司2016年收入、净利润是否构成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框架协议所涉及项目在3-5年内,建设投资总额初步匡算不低于120亿元人民币,涵盖市政、生态、环境、景观等建设内容,超过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生态与环境景观等市政工程项目相比公司目前所属造纸行业的盈利水平高,因此,该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并实现产值,将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且积极的影响。

 双方约定,借此次合作基础,进一步推动科技城与公司的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产业、金融、贸易等领域的广泛合作。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公司依托央企平台与地方政府合作,向生态环境、园林景观业务延伸的具体体现,符合公司业务结构优化的战略需求。如本框架协议所涉及的项目能够得以具体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重大且积极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效力;合作过程中,公司将依法参加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等采购程序,公司是否中标成为社会投资人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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