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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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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大杨创世 编号:临2016-36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6年4月13日,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4月11日、4月12日、4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因筹划涉及股权收购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5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3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11日起复牌。2016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除了前述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承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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