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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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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19号1号楼1单元26层2601号)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引用的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盛润集团”)公开发行不超过6.5亿元(含6.5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70号文核准。

 二、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末的净资产为 553,965.79 万元(截至 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3.72%,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82 %。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1,834.69万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预计2013年、2014年、2015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仍将符合不少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的条件。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五、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说明本次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七、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次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此外,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抵、质押借款金额合计为61.36亿元。若公司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则本次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抵质押资产的求偿权劣后于发行人的抵质押债权。

 八、2012-2014年度及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928.26万元,-32,627.24万元,127,421.44万元和87,481.99万元。虽然2013 年公司销售资金回笼规模有明显的提升,但由于公司加大了项目的开发规模,资本支出规模较大,致使其经营性现金流呈现大幅净流出状态。截至2014 年末,公司拟建在建项目共21个(不含合作项目),预计未来短期内公司在建项目的支付压力较大,公司仍面临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波动的风险。

 九、截至 2015年 9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4,350.72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 537,250.72万元,占净资产的96.98%,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担保余额合计 77,100.00万元,占 2015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的 13.92%。虽然发行人对子公司担保占比较大,且以长期债务为主,多数担保兼等额的抵质押资产,其中抵押资产良好,质押收费权均为30年特许经营权,距离到期时间尚早,可循环融资能力强,且融资成本低;对外担保也集中于对联营企业或与自身业务相关度大的企业提供担保,但整体金额仍然较大,公司仍面临对外担保较大的风险。

 十、截至 2014年 12月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达 91.21亿元,占资产总额比例达 48.00%,占净资产比例174.12%。较大规模的受限资产使公司在后续融资以及资产的正常使用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虽然公司具有较强的独立偿债能力,稳定的业务经营收入和较好的盈利能力,上述受限资产对本次债券的正常还本付息影响不大,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发生负面变化,上述受限资产仍可能减损公司整体变现能力。发行人用于抵质押借款的基础资产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用于担保抵押借款存入的保证金存款,客户购房按揭贷款保证金,市区地段位置较好的房地产,以及医院的医疗设备,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及收费权等优质资产,可通过金融机构等多渠道循环抵质押借款融资的方法获得资金。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声誉及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金融机构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银行借款及其他债务本金偿付违约情形;但如果因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银行冻结甚至处置,将对公司的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截止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的有息债务合计112.07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4.43%,占净资产的比例为206.47%。其中短期有息负债总额为49.62亿元,主要为短期借款23.18亿元和应付票据18.98亿元,其中应付票据均为100%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报告期内发行人和各金融机构关系良好,尚处于稳定循环阶段。发行人长期有息负债中,除应付债券于2019年一次性支付本金外,其他长期债务均为存续期内每年按比例偿还部分本金,集中偿还债务的风险较小。

 十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40,443.47万元、13,699.71万元、2,630.16万元和0万元,上述公允价值变更均为发行人可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其决定依据为根据每年由专业评估机构对发行人可投资性房地产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而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发行人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8,688.20万元、16,252.34万元和29,769.28万元。三年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236.61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十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6,291.41 万元、20,973.49 万、14,911.39 万元和4,419.31万元。其中,2012 年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为6,291.41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贴6,037.30万元,占比为95.96%。2013 年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为20,973.49 万元,主要为太澳高速清理历史遗留财务问题,将长年挂账(账龄集中在5 年以上)的应付款转入营业外收入,共计13,994.14 万元,占比73.92%。2014 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为14,911.39 万元,主要为将部分无法支付的应付款调整入营业外收入,共计13,675.00万元,占比97.71%。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多为政府补贴和处理长期应付款收入,该部分收入受政策因素及下游企业经营存续情况影响较大,可能会影响营业外收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将账龄过长,应收款单位长期不予联系,不能付款或无需付款的应付账款转入营业外收入的情况,该部分应付账款虽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划转,但除部分已与应收款单位达成协议无需支付外,其余部分收入因应收款单位长期不予联系或倒闭关停,未与应收款单位明确确认,未来仍可能存在需继续支付的风险,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十四、根据郑州颐和医院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显示,颐和医院为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开办资金总额为8,800.00万元,其中发行人作为控股股东,出资7,040.00万元,占颐和医院的股权比例为80%。根据国办发(2010)58号文第三章第十九条的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得收入除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的继续发展”。发行人作为投资管理运营控股公司,除开办资金外,其他对医院的投资款则以颐和医院对母公司的借款形式存在,双方签订相应的借款协议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并约定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自身需求结合颐和医院经营情况来决定具体偿还事宜。

 截止到2014年末,发行人应收颐和医院的借款余额为84,968.95万元,虽然颐和医院尚处于经营亏损状态,未来收入增长及盈利情况具有不确定性等因素,但随着医院经营情况逐渐纳入正规,经过持续发展未来可望成为公司总体收入新的增长点,投资款可逐步进行收回。

 十五、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将及时在评级机构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十六、本次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七、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调整资金结构。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十八、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喜朋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5,000 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 8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1年 10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19号1号楼1单元26层2601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19号1号楼1单元26层2601号

 邮政编码: 450003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广

 公司电话:0371-68260016

 公司传真:0371-68261223

 经营范围: 投资及投资服务管理;委托理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策划管理;项目策划管理;电子网络工程服务(国家限定审批的项目除外)。

 组织机构代码:73246077-4

 (二)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5 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15年5月19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三)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6年3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2016】47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四)本次债券的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盛润债,债券代码:112378。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6.5亿元,一次发行。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5年期(3+2),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本公司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本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自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起息日:2016年4月12日。

 12、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2021 年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4、利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一次性发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6、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7、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20、承销方式:本次债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债券受托管理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调整资金结构。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 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4月8日。

 发行首日:2016年4月12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年4月12日至 2016年4月13日。

 (二) 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 称: 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喜朋

 住 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盛润国际广场东塔26楼

 电 话: 0371-68260016

 传 真: 0371-68261223

 联 系 人: 王广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 称: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德军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1号楼15层1501

 电 话: 010-83561205

 传 真: 010-83561001

 项目组人员: 于蒙、张国峰、李鹏

 (三)律师事务所

 名 称: 北京市法拓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刘昊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逸成东苑4号楼6单元701

 电 话: 010-62276380

 传 真: 010-62265311

 联 系 人: 陈升飞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 王全洲

 住 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2206房间

 电 话: 010-82250197

 传 真: 010-82250197

 经办会计师: 司文召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 称: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关敬如

 住 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电 话: 021-63015980

 传 真: 021-51019030

 评级分析师: 王维

 (六)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 称: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德军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1号楼15层1501

 电 话: 010-83561205

 传 真: 010-83561001

 联 系 人: 于蒙

 (七)专项偿债账户银行

 名 称: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

 负 责 人: 孙武杰

 住 所: 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41-3号

 电 话: 0371-65778350

 传 真: 0371-65778350

 联 系 人: 张犇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 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宋丽萍

 住 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 号

 电 话: 0755-82083333

 传 真: 0755-82083667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 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 经 理: 戴文华

 住 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 号中信大厦18 楼

 电 话: 0755-25938000

 传 真: 0755-25988122

 (十)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银行账户 : 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 5030558000016

 开 户 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的评级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5】171 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评定“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润集团”)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盛润集团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增强其整体抗风险能力、公司拥有一定规模的优质金融股权,在为其带来一定投资收益的同时,亦可为其融资提供支撑、近年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逐步提升等正面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的支撑作用。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公司房地产业务集中度较高,且易受政策影响、对外部融资依赖较高,未来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颐和医院未来收入增长及盈利情况具有不确定性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1、正面

 (1)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增强其整体抗风险能力。公司具有多元化的业务体系,所经营业务主要包括电力能源、房地产开发、高速公路运营、水务、医疗服务、纺织等,多元化发展可以分散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单一行业波动所导致的经营风险。

 (2)公司拥有一定规模的优质金融股权,截至2014年末,公司持有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和中原信托股权比例分别为3.24%、2.54%和18.30%。上述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良好,公司所持金融股权变现性较好,未来在为其带来一定投资收益的同时,亦可为其融资提供支撑。

 (3)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逐步提升。虽然公司单项业务收入水平及毛利水平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而存在波动,但由于多元化的经营平抑了相关风险,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逐步提升,2012~2014年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8.88%、30.02%和31.60%;同期经营性业务利润分别为0.95亿元、1.10亿元和2.33亿元。

 2、关注

 (1)公司房地产业务集中在河南郑州、开封等地,区域集中度较高;同时房地产行业易受宏观调控和市场波动影响,需关注公司房地产业务未来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

 (2)公司在建项目规模较大,资本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对外部融资依赖较高,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3)作为新成立的医院,颐和医院收入增长较快,但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其未来收入增长态势及何时能实现盈利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第三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喜朋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5,000 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 8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1年 10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19号1号楼1单元26层2601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19号1号楼1单元26层2601号

 邮政编码: 450003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广

 公司电话:0371-68260016

 公司传真:0371-68261223

 经营范围: 投资及投资服务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策划管理;项目策划管理;电子网络工程服务(国家限定审批的项目除外)。

 组织机构代码:73246077-4

 发行人作为一家从事投资、管理及运营的多元化控股集团公司,主要对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能源(煤矿、热电、新煤化工、生物能源等)、金融及房地产等方面进行投资及经营管理工作,并赚取相应的投资回报。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上市公司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发行人行业归属于综合类。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

 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4日,并取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10000100576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前身为河南盛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河南盛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河南省豫盛石化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舒蒲娟出资4,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7%,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以上出资业经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精诚内验字(2001)第105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4年10月,根据公司2004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河南省豫盛石化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股权转让给林洁。

 2005年3月,根据公司2005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00.00万元(本次增资已经河南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豫利安达验字【2005】第006号验资报告),本次变更后的股权比例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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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舒蒲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32,300.00万元转让给李喜朋,河南盛润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8,500.00万元转让给李喜朋,林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2,550.00万元转让给李喜朋,本次变更后的股权比例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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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李喜朋,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李喜朋和舒蒲娟,李喜朋和舒蒲娟是夫妻关系。截至2015年9月30日,李喜朋持有公司51.00%的股份,舒蒲娟持有公司49.00%的股份,李喜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喜朋先生持有中国国籍,汉族,出生于1963年11月,籍贯为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李喜朋先生曾任河南省煤炭厅科长,河南盛润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除持有发行人51%股权外,李喜朋先生还持有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的公司Joylink holdings limited 的100%股权。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的结构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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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5 年 9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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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主要的合营、联营公司及其他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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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5 年 9月 30日,发行人为有限责任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喜朋个人。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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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工作经历

 李喜朋,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河南省煤炭厅科长,河南盛润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舒蒲娟,女,汉族,1965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河南盛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河南盛润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常伟,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河南盛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郑州市建一公司技术员、工程处处长、副总经理;郑州国谊住宅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计划开发部经理、物业公司总经理。

 林洁,女,汉族,1961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曾任郑州铁路列车段会计,河南盛润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马周存,男,汉族,194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州四棉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郑州四棉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生产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萍,女,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工学学士、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1985年7月毕业于武汉纺织工学院机织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现任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州市郑东新区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郑州四棉纺织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处处长、总工程师。

 郑治,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现任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州四棉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热电有限公司监事。曾任郑州四棉纺织有限公司团委书记、监察审计处副处长、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

 牛芳,女,汉族,1973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现任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财务部经理。曾任河南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财务部会计,河南盛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

 宋慧芳,女,汉族,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现任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财务部会计。曾任河南盛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

 赵文萍,女,汉族,1971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现任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财务部会计。曾任郑州市第二化肥厂财务部会计,河南盛润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投资及投资服务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策划管理;项目策划管理;电子网络工程服务(国家限定审批的项目除外)。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概况

 发行人是一家投资方向多元化的股权投资管理集团化企业,业务按照行业划分为几个板块,包括基础设施板块、电力能源板块、房地产板块以及其他板块,其中基础设施板块包括高速公路业务和水务业务,其他版块包括医院、棉纺织开发等业务。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由基础设施板块、电力能源板块和房地产板块和其他业务板块,具体构成如下: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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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三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其中,电力能源、房地产、基础设施板块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三者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2.40%。整体上电力能源板块的收入占比最高,2012年至2014年比重分别为52.54%、43.09%和30.66%。煤炭价格下跌,公司电力能源板块成本下降,毛利率大幅提升。受经济下行、电力需求不足影响,发电量、售电量有所下降;但供热业务收入增长,带动公司电力能源板块收入有所增加。

 从房地产板块来看,发行人2012年至2014年分别实现业务收入3.91亿元、4.72亿元和10.42亿元。前期房地产销售收入集中结转影响,公司房地产板块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在建项目有一定储备,房地产业务持续性较有保障。

 基础设施板块中高速公路收费业务成本较为固定,随着公司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多,带动基础设施板块收入稳步增长,盈利能力总体有所增强。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业务板块主要为棉纺织业务和医疗业务其他业务板块近三年来增长速度迅猛,主要得益于郑州颐和医院开业后的收入稳步增长。

 (四)发行人各板块经营情况分析

 1、高速公路业务

 (1)经营概况

 公司基础设施板块主要系平顶山太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澳高速”)的高速公路收费业务。太澳高速拥有二连浩特至广州高速公路(以下简称 “二广高速”)平顶山段63.66公里路段的收费权(期限至2035年)。2014年,太澳高速运营正式步入盈利期,运营成本相对固定而通行费收入平稳增长,基础设施板块盈利能力有所增强。2014年公司确认通行费收入12,508.90万元,同比增长10.53%,带动基础设施板块收入同比增长10.94%;同时,基础设施板块毛利率虽受养护投入增多而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79.98%的较高水平。

 2013、2014年公司高速公路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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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同时,发行人参股了平顶山叶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资产是51公里的收费高速公路,位于河南省南北向干线公路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的平顶山境内段。叶舞高速已于2010年12月建成通车,运营期截止到2037年。公司持有其49%股权。

 此外,发行人委托大股东李喜朋投资了平顶山平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国家干线高速公路G36南京至洛阳高速平顶山段的特许收费经营,管理里程107公里,于2006年底建成通车,收费期限至2033年。平临高速位于河南省中原城市群中的两大重要工业城市洛阳市与平顶山市之间,向北在洛阳市区内通过连霍高速与我国西北地区联接,向东经过漯河市后通往安徽与江浙沪地区,向南在漯河市与京珠高速连通,是西北通往东南与中南地区的一条快速通道。随着国家大力发展内需政策的效果逐步显现,沿海与内陆地区之间的物流与客流将取得持续增长,平临高速的区位优势将进一步得到充分发挥。

 (2)高速公路运营模式

 高速公路板块企业,主营业务范围是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及公路养护等,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分三大部分:1、运营板块收入,包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管理费收入;2、种植养殖及旅游配套收入:搞多元化经营绿化用植物和农牧养殖;3、其他经营板块收入,包括成品油销售收入、公路沿线服务区及加油站租赁收入、广告收入、技术维护服务收入等。

 (3)高速公路收费情况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于2006年6月下发了通行费收费标准(豫发改[2006]1460号)和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交征[2007]13号),自2007年3月15日起,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平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分为两类:一类为载客类汽车,按车型收费;一类为载货类汽车,按计重收费。发行人运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如下:

 1)载客类汽车(按车型收费的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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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货车通行费新收费标准

 ① 基本费率以0.10元/吨公里为基准费率。

 ② 正常装载情况下的收费标准;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5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至49吨的车辆,15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4元/吨公里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收;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

 ③ 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车辆的收费标准:

 a.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b.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100%(含100%)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c.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d.为简化计算手续,方便通行,提高工作效率,通行费收费标准采用5元、10元等整数计收。不足5元或超过5元的部分,在0至2.5元之间的,按0元计收;在2.5元(含2.5元)至5元之间的按5元计收。

 (4)高速公路的收费结算方式

 河南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河南省交通厅、省发改委在《关于明确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计算拆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征【2007】5号)文中规定“在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现精确拆分之前,暂按‘最短路径收费、交通概率拆分’的原则收取车辆通行费”。为了合理拆分各路段的通行费收入,河南省设立了拆分主管单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及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管理中心。拆分主管单位依据高速公路费率表和车辆在各路段行驶里程计算各路段应分配的通行费收入,对河南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通行费进行拆分,并委托经办银行统一办理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收款和汇缴。经办银行每日将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现金收入统一上收至拆分主管单位通行费收入专户。拆分主管单位通行费收入经办银行在收到拆分主管单位转账指令后,将清算资金及时准确划转至各高速公路联网运营管理单位相应银行资金账户。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对上月收款、汇缴、拆分资金进行一次集中信息核对,并划转资金。

 发行人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已全部纳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网,实施全省联网收费,统一拆分结算。发行人负责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均由发行人依据政府收费批准文件收取后,直接汇总至省交通厅下属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该中心负责河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结算工作),由联网收费中心对经营性公路和政府还贷性公路的通行费每周进行拆分,经营性公路的通行费收入由联网收费中心直接划付给发行人,政府还贷性公路的通行费则直接划付至财政专户;省财政厅不定期将专项预算资金下发至省交通运输厅,再由省交通厅转拨给发行人用于其运营管理的政府还贷性公路的还本付息和支付日常运营管理费用。

 具体的操作为:由发行人下属的营运公司委托银行负责各条路段收费,每日存入平顶山市邮政储蓄营运公司的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的专用收费账户,再于每周进行拆分返还至河南省郑州市中信银行花园路支行的发行人的专用收费账户并于每月底进行清算。企业结算模式遵循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的结算方式,年底还需进行二次拆分,拆分以后的钱也将存入企业专用账户。

 2、水务行业

 (1)经营概况

 为适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郑汴一体化发展战略,满足郑州市郑汴产业带市政设施建设需要,郑州市郑汴水务有限公司与白沙园区管委会(原郑汴产业带管委会)签订了《郑汴产业带水务特许经营协议》,发行人和郑州市郑汴产业带开发建设投资公司按出资比例80%、20%共同组建郑州市郑汴水务有限公司,主营中牟产业园区域内供水与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郑汴产业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与开封市中段的核心地带,是国家宏观战略——中部城市群战略——中原城市群战略——郑汴一体化战略的产物。按照规划,该区域需要同步新建供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并铺设相应的给水管网和排水管网。为加快工程进度,郑汴产业带管理委员会与发行人签订了《水务特许经营协议》,允许发行人在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的水源地、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水管网、污水管网等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抢修等业务。

 其中,白沙组团供水厂现已为万方科技学院、河南财专、新联学院、省委党校、华强文化产业园、白沙园区管委会、李湖桥村、小刘庄等二十多家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村约5万多人提供城市供水服务。随着入驻企业的逐年增多,白沙组团供水厂目前日均供水量已达到2.5万吨的规模,高峰时最高日供水量可达3.5万吨。白沙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规模为4万吨/日,于2010年年底建成,2013年9月投入运行,并通过了环保验收,目前日均处理量已达3万吨,高峰时处理量达3.5万吨,满足了园区入驻企业污水排放处理的需求。截止2014年水务方面目前以新开工给水管网项目7个、续建项目3个,完成管网铺设21公里,建设了前程路水源井及输水管线工程,完成水源井5眼、配套配电工程及输水管线2200米,有效缓解了水源紧张局面。已完成物流通道至郑东热电厂内中水管网铺设920米。为增加公司收入、减少运营亏损, 更好地承接园区内的庭院管网工程,2014年10月水务公司成立了郑州市郑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主动与园区各个建设开发单位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庭院管网工程及临时用水接入工程,完成了鑫都实业、雅居乐、天河水岸等庭院管网工程,并完成了岗赵老年临时安置区、大有庄村、工贸学院等临时用水工程项目12个。

 2013年,公司经营收入1084.5万元,比去年年相比增加了406.4万元,增长59.94%,售水量334万m3,收费收入597万元。2014年,公司全年主营业务收入1247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273万元,庭院管网工程收入369万元,配套费收取1720万元,累计收入共计3336万元。售水量466万m3, 抄表率及准确率达100%,水费收入884万元。征收污水处理费363万元,较上年增长12.77%。

 (2)经营模式

 公司重点抓好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供水、污水处理等核心产业生产经营。试图“寻求新突破、开拓新市场”的经营战略,加大供水营销力度,努力提高供水、污水处理产业的经营效益,形成了从源水、制水、供水、污水处理到排水的一整条完善水务产业链,在大力发展以上业务的同时,发行人加大产业投资的优化调整。

 随着园区供水企业的逐年增加,为保障园区供水安全,满足园区内用水需求,白沙组团供水厂加强了水源井的巡查力度,及时对水源井进行检修,并先后对水源井井管进行延伸加管,挖掘出水潜力,保障出水量稳定;同时积极同市、县、区卫生部门进行沟通协作,加强了对水源水、出厂水及末梢水的水质化验,确保水质化验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加强管网巡查、巡护力度,降低偷水及管网漏失率,提高管网破损维修的及时性和抢修能力,确保“水质合格、水压稳定”,实现了全年零安全事故,零质量事故;合理调整水源井及供水泵的运行,采用上大压少,使水泵在高峰与低谷时皆能高效运行,在保障水压稳定的同时减少了用电量,降低了生产成本。

 水务公司为了发展水务循环经济,正在围绕中水利用、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开展工作,已实现中水供应郑东电厂,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正在进行前期技术论证工作,计划年底前开展项目初试工作。同时,水务公司为提高水务服务水平,加强了智能水务建设工作,一方面,提高现有白沙供水厂、白沙污水厂自控水平,另一方面,在园区内积极推广安装光电远传水表、智能二次加压设备,以及委托合作单位开发水务公司营收抄一体化收费软件、水源地在线监测系统、给水管网压力在线监测系统、管网漏损报警系统,通过软硬件的提升来逐步实现智能水务建设工作。

 3、电力能源

 (1)公司经营状况

 公司电力能源板块主要系郑州市郑东新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东热电”)的供电和供热业务,郑东热电装机容量仍为2×200MW。郑东热电供电量由国家电网按计划分配,上网电价由发改委批复制定,电力销售收入由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结算,电费收入水平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大。2014年,河南省发改委向郑东热电下达的年度发电量计划为18.6亿千瓦时。随后,因经济形势严峻,全社会用电量不足,加之疆电入豫,全省统调电厂发电量均降至原计划发电量的86%左右,郑东热电全年发电量计划减少至15.9亿千瓦时。上网电价方面,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4年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降低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0.0191元/千瓦时,未执行标杆电价的机组电价同步下调。根据豫发改价管【2014】1290号文件,2014年末,郑东热电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执行含脱硫、除尘电价(每千瓦时0.4091元)。受发电量计划缩水、电价调降等因素影响,2014年郑东热电发电量较上年减少7.67%至18.05亿千瓦时,实际销售电量较上年减少7.95%至15.86亿千瓦时,实现电费收入58,325.57万元。

 郑东热电热力供应范围仍主要为郑州市未来路以东的郑州市东半部区域以及中牟白沙产业园区,供热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热力统一售给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后由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对居民供

 

 

 

 

 

 

 

 

 

 

 

 

 

 

 

 

 

 

 

 

 

 

 

 

 

 

 

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舒蒲娟739,500,000.0087.00
河南盛润置业有限公司85,000,000.0010.00
林洁25,500,000.003.00
合 计850,000,000.00100.00

 

 

 

 

 

 

 

 

 

 

 

 

 

 

 

 

 

 

 

 

 

 

 

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李喜朋433,500,000.0051.00
舒蒲娟416,500,000.0049.00
合 计850,000,000.00100.00

 

 

 

 

 

 

 

 

 

 

 

 

 

 

 

 

 

 

 

 

 

 

 

 

 

 

 

 

 

 

 

 

 

 

 

 

 

 

 

 

 

 

 

 

 

 

 

 

 

 

 

 

 

 

 

 

 

 

 

 

 

 

 

 

 

 

 

 

 

 

 

 

 

 

 

 

 

 

 

 

 

 

 

 

 

 

 

 

 

 

 

 

 

 

 

 

 

 

 

 

 

 

 

 

 

 

 

 

 

 

 

 

 

 

 

 

 

 

 

 

子公司全称子公司

 简称

子公司

 类型

主要经

 营地

注册地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郑州市郑东新区热电有限公司郑东热电有限责任中牟县中牟县49,275.00电力生产、热力生产销售
郑州市郑汴水务有限公司郑汴水务有限责任郑州市郑州市7,000.00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
郑州颐和医院颐和医院民非企业郑州市郑州市8,880.00医疗与护理
河南百优福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百优福有限责任郑州市郑州市2,000.00新能源、再生能源的研究
河南格润生物燃料工程技术有限公格润生物有限责任郑州市郑州市1,000.00新能源产品、再生能源产品的研究
河南盛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盛润置业有限责任郑州市郑州市6,000.00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河南熙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熙普管理有限责任郑州市郑州市100.00企业管理咨询
内蒙古盛润能源有限公司内蒙盛润有限责任内蒙古内蒙古10,000.00煤炭销售;建材批发销售
内蒙古矿业(集团)赛恩能源有限公司塞恩能源有限责任托克托内蒙古5,000.00钢材、建材销售
平顶山太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太澳高速有限责任平顶山平顶山10,000.00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
濮阳濮润热电有限公司濮阳濮润有限责任郑州市郑州市10,000.00电力、热力生产与供应;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电力工业蒸汽销售
河南中原鼎盛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原鼎盛有限责任郑州市郑州市3,006.00计算机领域技术咨询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性质主营业务
1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8.30%250,000有限公司信托业务
2平顶山叶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49.00%10,000有限公司高速公路
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4%1,542,054.07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4%394,193.19有限公司银行业务
5内蒙古恒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实际经营)85%*(认缴,未实际出资)4,000有限公司矿业投资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截至2014年末持有公司股权比例
1.李喜朋董事长、总经理522014.11.10至2017.11.1051%
2.舒蒲娟董事、副总经理502014.11.10至2017.11.1049%
3.常伟董事、副总经理592014.11.10至2017.11.10-
4.林洁董事、财务总监542014.11.10至2017.11.10-
5.马周存董事、副总经理662014.11.10至2017.11.10-
6.刘萍董事、副总经理522014.11.10至2017.11.10-
7.郑治副总经理462014.11.10至2017.11.10-
8.牛芳监事长,财务部经理422014.11.10至2017.11.10-
9.宋慧芳监事、财务部会计412014.11.10至2017.11.10-
10.赵文萍监事、财务部会计442014.11.10至2017.11.10-

 

 

 

 

 

 

 

 

 

 

 

 

 

 

 

 

 

 

 

 

 

 

 

 

 

 

 

 

 

 

 

 

 

 

 

 

 

 

 

 

 

 

 

 

 

 

 

 

 

 

 

 

 

 

 

 

 

 

 

 

 

 

 

主营业务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
营业收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基础设施127,601,242.304.98%115,022,826.356.81%108,384,669.997.86%
电力能源786,402,044.2030.66%727,935,010.4943.09%724,656,618.5452.54%
房地产1,042,328,702.3240.64%472,640,223.1627.97%391,363,609.2228.38%
其他业务608,439,242.9923.72%373,912,482.7222.13%154,767,055.2811.22%
合计2,564,771,231.81100.00%1,689,510,542.72100.00%1,379,171,953.03100.00%

 

 

 

 

 

 

 

 

 

 

 

 

 

 

 

 

 

 

项目名称2014年2013年
车流量(万辆)114.5798.54
收入(万元)12,508.9011,317.16

 

 

 

 

 

 

 

 

 

 

 

 

 

 

 

 

 

 

 

 

 

 

 

车型客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基价元/车公里
A型10座以下(不含10座)0.55
B型10-30座以下(不含30座);23卧以下(不含23卧铺)0.75
C型30座以上;23卧及以上卧铺1.10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1号楼1501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016年4月1日

 (下转A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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