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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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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6-15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下午2点45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2016年3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15:00至2016年3月31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王宏董事长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21,17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78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9,982,4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55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190,3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3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191,3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190,3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关于转让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6%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7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36%;反对1,00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456%;反对1,0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 李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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