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内动力”)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云内动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共收到3笔政府补助资金,金额合计2,774.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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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第1-3笔补助资金(共计2,774.90万元)确定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预计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