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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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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6-033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4日 — 2016年3月2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2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1日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河清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3人,代表股份338,10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6.2956%。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0人。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338,10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6.2956%。其中,中小投资者0人。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0人,代表股份数0股。

 (四)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蒋政村律师、蒋贇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公告列明的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8,1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8,1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8,1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1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38,1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1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1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1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6-034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葛晓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因原监事会主席吴羽飞先生辞职,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周新良先生为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由葛晓明先生、周新良先生和徐小勤先生3名监事组成,选举葛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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