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6-03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6年3月23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报告(以下简称“南京奥特佳”),南京奥特佳控股子公司浙江龙之星压缩机有限公司(南京奥特佳持有其93%的股份)于2016年3月22日收到浙江龙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支付的生产经营奖励款10,567,830.0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10,567,830.00元生产经营奖励款将计入公司2016年营业外收入,全部确认为当期收益,这将对本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合并净利润产生较大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