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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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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6-020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
年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现有以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关于业绩扭亏相关事项的披露

 年报显示,2015年期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大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拥有的PVC类资产、负债及河北沧骅储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资产评估增值,导致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从而实现扭亏为盈。该部分标的资产账面价值-31,508,540.86元,评估作价为345,157,003.06元,确认投资收益423,945,251.25元。

 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扭亏原因,请公司充分说明此次资产出售交易中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补充披露此次交易投资收益的确认依据,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行业性信息及相关经营事项的披露

 (一)关于主营业务面临的经营风险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出售PVC业务后,目前主营业务为甲醇生产销售。年报显示,公司当期扣非后净利润为-1.12亿元,公司重组后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有实质性改善。2015年甲醇业务营业收入为3.47亿元,营业成本为3.42亿元,毛利率仅为1.71%,且行业产能严重过剩。

 鉴于公司目前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以下相关事项。

 1.结合甲醇行业的市场规模、行业竞争格局、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其他上市公司情况)、原料与产品价格变动、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发展趋势等情况,充分说明行业风险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揭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2015年甲醇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同比增长305%,请公司结合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同比增减情况,量化分析毛利率增长的主要原因。

 (二)主要业务子公司相关情况

 公司主营的甲醇生产销售由子公司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旭阳”)承担。公司对金牛旭阳的持股比例为50%,该股权系2013年从大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处购买。根据公告,2012年金牛旭阳净利润为5,012.43万元,公司购买该股权时披露称“2012年以来,我国甲醇行业维持稳定发展态势,供需格局延续部分依赖进口的局面,甲醇价格较为稳定,国产甲醇市场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前述资产购买完成后,金牛旭阳业绩连续下滑,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实现净利润为2,320.66万元、2,219.58万元、1,854.30万元。公司披露称“随着国际市场供应的恢复以及国内甲醇大规模集中投产,供应快速增长下甲醇市场供应过剩格局突显。甲醇价格创历年新低。”

 鉴于金牛旭阳是主要业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请公司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金牛旭阳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及收购前后业绩变化情况,说明该收购是否达到了交易目的,公司上述交易决策是否足够审慎、交易价格是否合理。

 2.结合前述甲醇业务毛利极低(1.71%)的行业现状以及金牛旭阳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等情况,分析金牛旭阳盈利的主要原因,说明是否存在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影响因素。

 3.公司对金牛旭阳持股50%,纳入合并报表的理由为“出任金牛旭阳董事会中7名董事中的4名,占董事会成员中的多数,公司能够对该公司实质控制”,请公司结合金牛旭阳章程约定以及其他股东情况,说明并揭示公司是否会出现丧失对其控制权、进而导致公司无具体经营业务的风险。

 (三)关于贸易业务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年报,除甲醇业务外,公司贸易营业收入2.02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6.7%。请公司补充披露贸易业务所涉及的主要商品类别及相关盈利情况,并针对性披露可能存在的行业风险。如果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请补充披露该子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情况。

 (四)关于供应商和客户相关情况

 公司前5名销售客户的销售额占比达到67.61%、前5名供应商采购占比达72.53%,集中度均较高,请公司根据贸易和化工(甲醇)两大业务分部披露前5名销售客户的销售额及占比,核实并说明前述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其他事项的披露

 (一)关于衍生品投资相关情况根据年报,本期“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含“期货交易损失”158.73万元。但年报正文部分“投资状况分析”中未披露前述衍生品投资情况。请公司核实是否存在遗漏;如存在,请予以补充披露。同时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期货的目的、投入资金规模、投资份额、投资期限、产品类型、预计收益、投资盈亏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风险控制措施等情况。

 (二)关于停产影响相关情况

 2014年9月1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PVC和氯碱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和停产检修,且预计对当年利润影响不大。但年报显示,公司2015年、2014年的停工损失分别为0.72亿元、0.41亿元,影响金额较大。请公司结合停工涉及的具体事项、损失金额构成等情况,解释停产公告对利润影响预测的准确性。

 针对前述部分讨论与分析内容,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一条要求,对于公司认为对所处行业不适用,或因其他原因确实无法披露上述条款所列信息,应说明无法披露原因。

 请你公司在2016年3月21日之前,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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