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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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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6-017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公司”)于2015年2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指派杨彦君先生和周滨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华林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公司尚处于该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期内。

 201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聘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国金证券签订了《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于 2016年3月10日与华林证券签订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持续督导工作终止协议》。同日,公司与国金证券签署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前述协议,公司与华林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协议终止,华林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继。国金证券已指派保荐代表人曹玉江先生、罗洪峰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曹玉江先生、罗洪峰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附:曹玉江先生、罗洪峰先生简历

 曹玉江先生:保荐代表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了贝因美(002570)、江河幕墙(601886)、瑞康医药(002589)、远方光电(300306)、海得控制(002184)、嘉宝集团(600622)、海信电器(600060)、万马电缆(002276)、天马精化(002453)等IPO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

 罗洪峰先生:保荐代表人。具有10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持或参与了江特电机(002176)、棕榈园林(002431)、天齐锂业(002466)、汉威电子(300007)、通裕重工(300185)、太空板业(300344)等IPO项目,升达林业(002259)、顺鑫农业(000860)及江特电机(002176)的非公开发行项目;主持完成岷江水电(600131)和ST 东碳(600691)股权分置改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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