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集团”)通知,获悉冰轮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46,937,6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78%)于2015年8月18日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述股份及其红利已于2016年2月29日解除质押,同时冰轮集团持有的部分股份再次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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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冰轮集团持有本公司126,891,9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15%,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6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6%。
二、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质押登记证明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