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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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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4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Xi’an LONGi Silicon Materials Corp.
(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隆基股份”)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号)核准。

 2、发行人本次发行面值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本期(第一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536,799.37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公司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42.10%,母公司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30.8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327.12万元(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6.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3月4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限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3月7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与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3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隆基股份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2016年3月7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
合格投资者、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估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配售缴款通知书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隆基01”)。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次债券将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4、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发行额度。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限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12、起息日:2016年3月7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3月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6、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7、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

 19、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信用评级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国信证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与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8、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发行总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9、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16年3月3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1日

 (2016年3月4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6年3月7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1日

 (2016年3月8日)

网下发行日
T+2日

 (2016年3月9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2016年3月10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上述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6.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3月4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3月4日(T-1日)13:00-15:00期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的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5档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个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3月4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号码:021-60933197、021-60933184;联系电话:021-60893209;联系人:杨天璐。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3月7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次债券将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6年3月7日(T日)至2016年3月9日(T+2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3月4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申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申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参与簿记建档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3月9日(T+2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和“隆基债认购资金”字样,例如,投资者证券账户为B1234567890,则应在汇款用途/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0 隆基债认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户:4000029129200448871

 联行行号:27708291

 大额系统行号:102584002910

 开户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国际商品交易大厦一楼

 开户行联系人:王婷

 银行查询电话:0755-82461390、82462546

 银行传真:0755-82461390

 联系人:杨天璐

 电话:021-60893209

 传真:021-60933197、021-60933184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6年3月10日(T+3日)10:3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3月9日(T+2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联系人:刘晓东

 联系电话:029-81566863

 传真:029-81566685

 (二)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王延翔、姜志刚

 联系电话:021-60893213、021-60933179

 传真:021-60936933

 附件: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本表一经申购人填写,且加盖公章后送达或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申购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券帐户名称(上海) 证券帐户号码(上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Email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4.5%-6.5%)
票面利率由低到高填写,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传真:021-60933197、021-60933184;电话:021-60893209。

 注:发行传真后请与主承销商确认。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获配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0亿元(含10亿元)(含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超额配售额度);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5%-6.5%。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5.00%15,000
5.20%16,000
5.40%17,000
5.60%18,000
5.80%19,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9,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0%,但高于或等5.60%时,有效申购金额18,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0%,但高于或等5.40%时,有效申购金额17,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40%,但高于或等于5.20%时,有效申购金额16,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5.00%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0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10、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21-60933197、021-60933184;电话:021-60893209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日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发行公告签署日: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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