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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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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6-02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洋香港认购泰坦能源可换股票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经对中国泰坦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能源”)与大洋电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香港”)最新的资金及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后,协议双方决定推后可转换票据的发行/认购时间。经与泰坦能源沟通,2016年1月12日,大洋香港与泰坦能源就可换股票据认购协议达成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将可换股票据认购协议最后完成日期从可换股票据认购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届满当日起延期,即,从2016年1月12日延期 至2016年2月29日或大洋香港与泰坦能源可能进一步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除上述可换股票据的最后完成日期延期外,可换股票据认购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仍全面生效及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大洋香港认购泰坦能源股份及可换股票据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1、2016年2月29日,可换股票据认购协议项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大洋香港向泰坦能源支付1亿港元,完成认购泰坦能源发行的本金额为1亿港元的可换股票据;

 2、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可换股票据获兑换后兑换股份的上市及买卖;

 3、基于初始兑换价(每股1.19港元)及于可换股票据获悉数兑换后,大洋香港将获配84,033,613股兑换股份,约占泰坦能源于本公告日期现有全部已发行股本的9.08%;

 4、如在可换股票据按初始兑换价悉数兑换后(假设泰坦能源现有股权结构无其他变动),大洋香港将持有泰坦能源约16.66%的股份。

 三、风险提示

 1、受产业政策、行业竞争、市场供需等因素影响,泰坦能源在未来开展业务时可能存在竞争加剧等风险;

 2、公司已通过大洋香港间接持有泰坦能源9.09%的股份,并有权在全额兑换可换股票据后间接合计持有泰坦能源16.66%的股份(按初始兑换价兑换),成为泰坦能源第三大单一股东,并未取得泰坦能源的控股权。在泰坦能源未来经营活动中公司将保持与李欣青先生及安慰先生的良好沟通,以降低和防范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

 3、大洋香港本次认购的泰坦能源可换股票据期限为2 年,泰坦能源未来经营状况、融资情况及现金流量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到期无法偿还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泰坦能源的经营发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泰坦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可换股票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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