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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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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钢构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6-005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0日开始停牌,并于2015年8月2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32),公司股票开始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2015年9月2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42),2015年10月2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49),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在停牌期间,公司每隔五个交易日,均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15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相关公告,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57)。

 2015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968 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根据《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逐一落实相关意见,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及修订后的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年12月10日开市起复牌。

 依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精算、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已初步完成,正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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