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此前因无法与董事长杨志茂先生本人取得联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锦龙股份,股票代码:000712)自2016年1月1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2016年2月1日发布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0、2016-21),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至今。
公司现已与杨志茂先生本人取得联系。杨志茂先生已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了安排,并签署了相关授权文件,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伟文先生暂时代理行使董事长职责。
目前,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岗正常履职;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运营管理体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运作正常。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锦龙股份,股票代码:000712)自2016年2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