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2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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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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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司慧、张亘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