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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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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0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1日上午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表决。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陕西省富平县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同意在陕西省富平县投资建设一条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江西省吉安市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同意在江西省吉安市投资建设一条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两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2月19日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6层会议室

 5.出席对象:

 (1) 截至2016年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在审议上述第(1)项议案时,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且对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在审议上述第(2)项议案时,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事项请见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1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1,840,796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8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119,999,999.6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094,183,158.88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9月19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构钢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8,006万元,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0万元。本次拟将尚未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以下合称“新募投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已经富平县经济发展局以富经发[2014]127号文完成备案;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已经吉安市青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青发改字[2015]190号文完成备案。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1)天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年产6,000吨结构钢骨生产线)

 该项目于2013年9月27日批复立项;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建材(天津)有限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5,75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34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10万元;预计建设周期18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41%。

 (2)武汉结构钢骨建设项目(年产6,000吨结构钢骨生产线)

 该项目于2013年12月5日批复立项;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5,34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9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2万元;预计建设周期18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6.09%。

 (3)广安结构钢骨建设项目(年产6,000吨结构钢骨生产线)

 该项目于2013年11月1日批复立项;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5,3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89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3万元;预计建设周期18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98%。

 (4)肇庆结构钢骨建设项目(年产6,000吨结构钢骨生产线)

 该项目于2013年11月29日批复立项;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5,54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13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11万元;预计建设周期18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49%。

 (5)铁岭结构钢骨建设项目(年产6,000吨结构钢骨生产线)

 该项目于2013年11月1日批复立项;实施主体为公司分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5,32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92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万元;预计建设周期18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48%。

 (6)枣庄结构钢骨建设项目(年产6,000吨结构钢骨生产线)

 该项目于2013年10月25日批复立项;实施主体为公司分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5,18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7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万元;预计建设周期18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6.32%。

 (7)苏州结构钢骨建设项目(年产6,000吨结构钢骨生产线)

 该项目于2013年12月12日批复立项;实施主体为公司分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5,56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15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5万元;预计建设周期18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6.16%。

 2.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原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0万元。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因公司在结构钢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低迷,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结构钢骨行业面临的市场环境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结构钢骨市场发展速度低于公司预期,市场容量不能满足公司新增产能的需求,继续该项目的投资已不符合企业的利益。经公司多次论证,为更好地顺应市场变化趋势,本着公司效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决定聚焦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做优以石膏板为主的核心新型建材产品,将原有的天津、武汉、广安、肇庆、铁岭、枣庄、苏州共7个结构钢骨建设项目变更为吉安、富平2个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新募投项目将为提升公司主营的石膏板业务的市场竞争力贡献力量,能够使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使公司的石膏板产能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拟将尚未投入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一)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并运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结构钢骨、轻钢结构房屋、木结构建筑、玻璃纤维水泥制品、隔热隔音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制造、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及其生产设备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

 2.项目基本情况、投资安排及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位于陕西省富平县庄里工业园区内,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已就该项目与富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陕*渭南*富平(2015)0027号”土地出让合同,并已就该项目取得富平县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富经发[2014]127号”备案通知以及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渭环批复[2014]120号”环评批复。该项目主要面向陕西市场及宁夏、新疆、青海、甘肃等周边市场。项目投资概算为人民币10,1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79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80万元。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 18 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2.07%。

 3.可行性分析

 (1)政策支持

 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建设正在快速发展,预计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超过60%。此外,我国农村住宅建设也在向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住宅”发展。根据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办发[2013]1号》文,要求“把握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切实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本项目建设的石膏板产品是当下及未来节能建筑的基础性材料,安全、环保、节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符合国家发展节能建筑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同时,本项目得到了当地政府在用地、规划、基础设施保障、税收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条件。

 (2)成熟可靠的技术资源

 公司已经有三十多年生产纸面石膏板等新型节能建筑产品的经验,是国内建材行业的排头兵,已自主研发出一系列关于工业副产石膏应用的专利技术和大规模成套生产装备,生产技术和生产装备研究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目前在国内建设和运营过多条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公司的技术团队具有丰富的大型石膏板生产线的设计和建设实践经验,有效确保了公司能够承担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

 (3)完善的营销体系和广泛的品牌基础

 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公司石膏板在行业内具有广泛的品牌认可度,并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遍布各大中城市及发达地区县级市;同时公司以良好的信誉、一流的品质和完善的服务赢得了广大用户的认可与信赖,“龙牌”已成为建材行业著名的领军品牌。而且公司拥有一支业务精湛、善于开拓的市场开发与营销团队,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营销,实现公司市场资源的内部共享和优化配置。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适时的。

 4.风险提示

 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资源约束矛盾依然存在,原材料特别是石膏、贴面纸、煤炭的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将在项目的具体运营过程中,制定比较完备的经营和管理方案,尽可能规避并降低原材料波动风险。

 (二)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并运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烤漆龙骨、结构钢骨、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暖管件、轻钢结构房屋、木结构建筑、玻璃纤维水泥制品、隔热隔音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制造、销售;新型建筑材料、新型房屋及其生产设备、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2.项目基本情况、投资安排及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内,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已就该项目与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签订“36201509020014号”土地出让合同,并已就该项目取得吉安市青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吉青发改字[2015]190号”备案通知以及吉安市青原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吉青环评字[2015]50号”环评批复。该项目主要面向赣南地区市场及福建、湘南地区等周边市场。项目投资概算为人民币10,2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84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0万元。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 18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9.02%。

 3.可行性分析

 (1)政策支持

 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建设正在快速发展,预计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超过60%。此外,我国农村住宅建设也在向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住宅”发展。根据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办发[2013]1号》文,要求“把握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切实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本项目建设的石膏板产品是当下及未来节能建筑的基础性材料,安全、环保、节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符合国家发展节能建筑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同时,本项目得到了当地政府在用地、规划、基础设施保障、税收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条件。

 (2)成熟可靠的技术资源

 公司已经有三十多年生产纸面石膏板等新型节能建筑产品的经验,是国内建材行业的排头兵,已自主研发出一系列关于工业副产石膏应用的专利技术和大规模成套生产装备,生产技术和生产装备研究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目前在国内建设和运营过多条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公司的技术团队具有丰富的大型石膏板生产线的设计和建设实践经验,有效确保了公司能够承担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

 (3)完善的营销体系和广泛的品牌基础

 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公司石膏板在行业内具有广泛的品牌认可度,并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遍布各大中城市及发达地区县级市;同时公司以良好的信誉、一流的品质和完善的服务赢得了广大用户的认可与信赖,“龙牌”已成为建材行业著名的领军品牌。而且公司拥有一支业务精湛、善于开拓的市场开发与营销团队,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营销,实现公司市场资源的内部共享和优化配置。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适时的。

 4.风险提示

 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资源约束矛盾依然存在,原材料特别是石膏、贴面纸、煤炭的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将在项目的具体运营过程中,制定比较完备的经营和管理方案,尽可能规避并降低原材料波动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整体效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投资的新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整体效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投资的新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2)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拟投资的新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4.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1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下午15:00—2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5日

 (三)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6层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16年2月1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四)披露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1月4日和2016年2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2月17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2月17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5层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6年2月15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86;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申报。具体如下:

 ①如股东对上述全部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统一表决,则以100.00元代表全部议案。

 ②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以1.01元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1.02元代表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2.01元代表第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以此类推。

 ③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以3.01元代表第一位监事候选人,以3.02元代表第二位监事候选人。

 ④以4.00元代表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5.00元代表议案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如下表所示: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分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6,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乘积;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乘积。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股东遗忘服务密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股东方可重新申领。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股东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采用数字证书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http://ca.szse.cn)。

 股东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可以将多个账户注册到一个数字证书上。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15:00—2016年2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2.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累积表决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4.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以通过会员查询其投票结果。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网络投票查询结果回报显示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蔡景业

 联系电话: 010-68138782

 传 真: 010-68138822

 电子邮件: cjy@bnbm.com.cn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

 附件: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

 备注:

 1.上述议案1和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或者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数之积的表决票数,股东可将其集中或分散进行表决,但其表决的票数累积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总票数。依照得票多少确定董事或监事人选,当选董事或监事所获得的票数应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代表的表决权的1/2。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2.议案3和议案4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不必在该项“表决票总数”栏中填写投票股数。

 3.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6.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1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1日上午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表决。全体3名监事参加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整体效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投资的新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2月1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1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在陕西省富平县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同意在陕西省富平县投资建设一条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在江西省吉安市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同意在江西省吉安市投资建设一条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投资累积金额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1)项目地区、出资方式和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陕西省富平县庄里工业园区内,主要面向陕西市场及宁夏、新疆、青海、甘肃等周边市场。项目投资概算为人民币10,177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在资本市场实施再融资所募集的资金。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 18 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2.07%。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该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并运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结构钢骨、轻钢结构房屋、木结构建筑、玻璃纤维水泥制品、隔热隔音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制造、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及其生产设备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

 2.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1)项目地区、出资方式和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内,主要面向赣南地区市场及福建、湘南地区等周边市场。项目投资概算为人民币10,232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在资本市场实施再融资所募集的资金。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 18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9.02%。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该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并运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烤漆龙骨、结构钢骨、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暖管件、轻钢结构房屋、木结构建筑、玻璃纤维水泥制品、隔热隔音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制造、销售;新型建筑材料、新型房屋及其生产设备、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上述项目的贷款方式如涉抵押重大资产等情况时将另行披露。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一、对外投资概述”。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两条生产线新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全国的石膏板产能布局,这些项目的建成投产将降低石膏板制造成本,缩小原材料和产成品的物流半径,从而有效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些项目采用附近的工业副产石膏作为原材料,产品具有节能、利废、环保等特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具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风险提示: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资源约束矛盾依然存在,原材料特别是石膏、贴面纸、煤炭的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影响。

 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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