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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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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10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2月1日,本公司接到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宝银”)的邮件通知,其已将所管理的“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3期”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5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98%,占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8.70%,)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8日。上述质押已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至2016年2月1日,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2,202,07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2%。包括本次质押事项在内,累计已质押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4,500,000股,占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8.59%,占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33%。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1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0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需要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连超”)根据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15年度日常向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商业”)及其子公司浙江物美亿商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亿商”)合计发生酒类商品销售1,548万元(未经审计)。

 2、预计201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新百连超根据其2016年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日常向物美商业及浙江亿商合计销售酒类商品约8,000万元。

 公司于2016年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其中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曲奎先生、郭涂伟先生及乔红兵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梁雨谷先生、张莉娟女士、陈爱珍女士事前认可本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我们已充分了解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百连超2015年度日常实际发生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销售酒类商品的关联交易事项,以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单位:万元

 ■

 截止2014年底新百连超经审计总资产98,077.53万元,净资产37,386.59万元,营业收入270,057.17万元,净利润5,293.59万元。

 2、存在控制关系的交易方关联关系性质 单位:万元

 ■

 截止2014年底物美商业经审计总资产1,236,464.50万元,净资产378,148.90万元,营业收入1,890,230.00万元 ,净利润41,680.10万元。

 截止2015年第三季度浙江亿商总资产80,801.42万元,净资产5,783.84万元 , 营业收入175,413.72万元,净利润-216.16万元。(2015年初新设立公司,数据未经审计。)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物美商业及浙江亿商签订日常销售酒类商品的关联交易合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和平等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物美商业是国内规模较大的知名超市连锁集团,物美商业及其子公司在北京及杭州地区有较强的零售市场影响力,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销售商品活动发生,公司子公司通过向其销售酒类商品,在增强子公司酒类商品销售业务市场拓展的同时,也利于公司整体销售额的增长。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和条件,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08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1上午9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其中参加现场会议4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披露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曲奎先生、郭涂伟先生及乔红兵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2016-009 号公告。)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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