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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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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6-004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资产管理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购买情况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2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的通知,亿利集团于2016年2月1日通过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设立的《鹏华资产鲲鹏5号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2月1日,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14,690,36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0%),成交均价为5.42元。本次增持前,亿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39,616,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2%;本次增持后,亿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54,306,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3%。

 二、资产管理计划情况及后续购买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亿利集团于2015年7月10日承诺: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的股票,并拟通过合法合规的形式,择机增持公司股票。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编号:2015-068)。

 2016年年初,股票市场异常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转型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也本着遵守承诺的精神,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共同出资设立了资产管理计划,专门用于购买亿利洁能股票。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为“鹏华资产鲲鹏5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产品管理人为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产品优先级份额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进取级份额由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优先级与进取级的份额比例为2:1,资管计划规模上限为6亿元人民币。优先级委托人分配固定收益,进取级委托人分配剩余收益。资管计划由进取级委托人亿利集团作为委托人代表出具投资决策意见,由管理人具体执行,资管计划作为亿利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若在股份锁定期内资管计划净值触发预警线/平仓线,进取级委托人未按约定追加保证资金,资产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进取级委托人的任何投资决策意见,进取委托人放弃其持有的全部资管计划份额及对应的资管计划权利、已向资管计划追加的全部资金,但进取级委托人依旧为资管计划的委托人,是否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需要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控股股东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6年2月1日起算),视本公司股价表现,通过该管理计划或自由资金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6-7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购买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购买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亿利集团在购买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资产管理计划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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