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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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孙家康执行董事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形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监事马建华、张建平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郭华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远洋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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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公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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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一:关于中国远洋向中远集团出售中散集团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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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二:中国远洋向中海集运购买三十三家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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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三:关于下属中远太平洋将其持有的佛罗伦100%股权出售予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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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四:关于下属中远太平洋向中海香港控股、中海集运购买其持有的中海港口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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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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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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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向中海集运租入船舶及集装箱并签署《船舶及集装箱资产租赁服务总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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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放弃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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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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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拟推荐许遵武先生担任中国远洋董事会执行董事等事宜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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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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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且该等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第1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且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上述第1-10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4,645,229,644股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小京、张小满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