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6-024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2月1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楼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郭家华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7,423,0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6,903,272股的22.1195%。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66,981,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6,903,272股的22.0612%;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441,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6,903,272股的0.0583%。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408,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6,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1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82%。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382,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57%;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0%;弃权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0,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795%;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30%;弃权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75%。
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399,6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12%。
议案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399,6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6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12%。
以上四项议案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曦、何晓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6-025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1日下午在广州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赖宁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郭家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6-026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粮油”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国际”)拟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在云南省昆明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中农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钾盐”,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云南钾盐设立目的系为中农国际在老挝投资建设的钾盐开采业务提供物资采购、调运及人员调遣服务。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农国际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农国际是云南钾盐的唯一股东,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中农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钾盐”,暂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中农国际为云南钾盐唯一股东,持有其100%股权。
3、经营范围:矿产品、普通机械、建材、五金交电、润滑油、塑料制品(塑料购物袋除外)、劳动防护用品、日用品、办公用品、十八烷基胺、羧甲基纤维素钠、纯碱的销售:社会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暂定,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中农国际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东凌粮油全资子公司中农国际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钾盐,无需签订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中农国际在老挝投资建设的钾盐开采业务的境内物资采购以及境内外人员调遣等服务均由云南中农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为东凌粮油第二大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之孙公司)提供。为规范和减少东凌粮油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中农国际承诺在与东凌粮油重组完成后在国内新设物资采购子公司,鉴于资产重组工作已经完成,中农国际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钾盐,为中农国际在老挝投资建设的钾盐开采业务提供物资采购、调运及人员调遣等服务。
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