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的通知,金科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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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
金科控股将其持有公司的51,000,000股、2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分别质押给国信证券和东兴证券,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月29日,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科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758,506,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3%。金科控股本次质押的72,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49%,占公司总股本的1.66%。金科控股已累计质押587,653,18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7.48%,占公司总股本的13.58%。
三、 其他相关说明
金科控股进行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