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股票代码:600162 编号:临 2016-00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之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2014年同期增长47%至97%。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2014年同期备考报表增长-9.8%至20.8%。(2014年备考报表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健审【2015】7-157号)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三)本次年度业绩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18.33 万元
(二)每股收益:0.334 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预计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4年同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吸收合并,导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实现整体业绩增长;?
(二)预计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4年同期备考报表增减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售楼结转面积变动导致的。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
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股票代码:600162 编号:临 2016-007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公司”) 于 2016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2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依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本次反馈回复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