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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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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通知,巨化集团公司按照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继续增持了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前期增持情况

 截止2015年9月7日,巨化集团公司已累计增持巨化股份股票18,109,120 股,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1.000 %;持有巨化股份股票1,011,667,326 股,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55.865%(详见公司临2015-61号公告、临2015-63号公告)。

 2、本次增持情况

 2016年1月28日,巨化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巨化股份股票9,952,400股,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0.5496%。

 3、累计增持情况@ 截止2016年1月28日,巨化集团公司已按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巨化股份股票2,8061,520股(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1.5496 %);持有巨化股份股票1,021,619,726 股(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56.415%);巨化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巨化股份股票1,067,610,263股(占巨化股份总股本的58.954%)。

 二、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详见刊登于2015年9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61号:《巨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巨化集团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巨化股份股票。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巨化集团公司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26日、1月27日、1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价格属于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26日、1月27日、1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价格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并经其确认:截止目前,巨化集团公司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除外)、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详见公司临2016-06号公告)。

 (四)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买入公司股票9,952,400股(详见公司临2016-07号公告)。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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