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并购基金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12月19日、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了《关于签署并购基金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0)、《关于签署并购基金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3)。2016年1月15日,公司与江苏智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智卿”)在上海签署了《上海蓝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参与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签署相关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9)。
公司与江苏智卿共同发起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拟委托相关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合适的IDC产业收购机会,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锁定。同时,择机募集设立产业并购子基金,完成对锁定交易对象的收购。公司将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对子基金收购的资产有选择性地进行收购。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并购基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于2016年1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 称:上海蓝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71332
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层40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智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孔德卿)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5日
合伙期限:2016年1月25日至2026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