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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16年1月26日接到公司股东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商厦”) 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函告,获悉西南商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3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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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4月25日。截止本公告日,西南商厦共持有本公司7,575.3179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7%。本次质押完成后,西南商厦所持股份中,被质押股份4,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7%,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6.76%。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西南商厦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何道峰先生控制的子公司,何道峰先生通过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西南商厦、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控制本公司股份30,974.373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47%。在西南商厦本次质押手续完成后,何道峰先生合计控制的本公司股份中,被质押股份27,180.336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23%,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87.75%。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