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长杰先生的通知,获悉刘长杰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长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3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0%。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