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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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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0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投资为非关联交易,属董事会决定的权限范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120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接到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的《函》,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按照决议精神,该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具体方案:以每1出资额为人民币2.00元的价格,向该公司原股东申请对该公司同比例增加货币资金投资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增加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实收资本),差额8000万元转入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23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1000万元。上述增资用于补充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

 我公司作为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股东之一,自2012年7月份以来,出资4200万元持有该公司出资额人民币345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5%。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新增出资额人民币8000万元,我公司可优先认购出资额人民币1200万元,如全额认购,需缴纳增资款人民币2400万元;其中人民币1200万元作为新增该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差额1200万元转入该公司资本公积。

 鉴于从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发展前景、国家扶持产业等多方面因素考虑,汽车制造行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发展空间非常广阔,通过对近年来汽车行业(同类产品)销售统计资料的分析显示,云山汽车的发展前景较为乐观,未来该行业为公司贡献预期投资回报收益的期望值较高。该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生产准入认证,对其市场开拓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基于此,公司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应保持对云山汽车的投资份额不被稀释,支持云山汽车通过补充资本金有效提升其持续发展及抗风险能力的行为。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认购云山汽车上述增资中可认购的出资额人民币1200万元,认购价格为每1出资额人民币2.00元,认缴投资金额人民币2400万元。放弃认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全部出资额。本次认购成功后,公司持有云山汽车出资额为人民币4650万元,占该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5%。同时授权两位董事全权负责本次投资相关事宜。

 本次投资为非关联交易,属董事会决定的权限范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0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之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备忘录》概述

 为促进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兴宁市人民政府及兴宁市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以下合称“兴宁市政府及土储中心”)、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平二建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共同就《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及《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建设合同》”)的相关事宜进行深入磋商,在达成具体方案后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签署《关于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之备忘录》(本文简称“《备忘录》”)。

 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收到经上述各方签章确认的《备忘录》原件。 本次《备忘录》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4 年11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暨签订<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兴宁市人民政府和兴宁市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恩平二建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通过共同出资成立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并由项目公司负责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详见公告:临2014-035号、临2014-037号)。

 三、《备忘录》主要内容

 1、鉴于《合作协议》附件三和《建设合同》附件三“征收房屋成本” 项下的 “货币补偿” 费用以及“补差价”费用均属于向被征收人支付的房屋补偿款项,各方同意将“货币补偿”与“补差价”的成本合并为“房屋补偿款项”,修改后的《合作协议》附件三和《建设合同》附件三以附件为准。

 2、鉴于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尚不完善,现阶段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土地的出让价格将难以体现其潜在价值,各方同意2015年度暂不出让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的住宅和商业用地。

 3、2016年及其后每一单独年度内,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通过招拍挂出让的住宅和商业用地不少于1500亩,直至南部新城可出让土地均出让完毕,但甲方和乙方就各年度土地出让面积另行书面协商一致的除外。

 4、本备忘录构成《合作协议》及《建设合同》的修改和补充约定,其余事宜各方按照《合作协议》及《建设合同》继续履行。

 5、本备忘录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签署《备忘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确定参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并与相关各方签署了《合作协议》、《建设合同》等文件。本次《备忘录》的签署是对上述协议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完善,不会对上述协议及合同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备忘录》的签署,一方面有利于推进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相关工作进程,为项目公司健康可持续运营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公司参与项目应得的收益和保障股东权益。

 五、风险提示

 鉴于南部新城土地一级开发周期长,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将通过加强与项目各方的沟通与协作,尽力将可能由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六、备查文件

 《关于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之备忘录》。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6-00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1月26日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额1200万元的议案》

 本项决议以书面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接到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的《函》,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按照决议精神,该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具体方案:以每1出资额为人民币2.00元的价格,向该公司原股东申请对该公司同比例增加货币资金投资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增加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实收资本),差额8000万元转入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23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1000万元。上述增资用于补充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

 我公司作为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股东之一,自2012年7月份以来,出资4200万元持有该公司出资额人民币345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5%。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新增出资额人民币8000万元,我公司可优先认购出资额人民币1200万元,如全额认购,需缴纳增资款人民币2400万元;其中人民币1200万元作为新增该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差额1200万元转入该公司资本公积。

 鉴于从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发展前景、国家扶持产业等多方面因素考虑,汽车制造行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发展空间非常广阔,通过对近年来汽车行业(同类产品)销售统计资料的分析显示,云山汽车的发展前景较为乐观,未来该行业为公司贡献预期投资回报收益的期望值较高。该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生产准入认证,对其市场开拓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基于此,公司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应保持对云山汽车的投资份额不被稀释,支持云山汽车通过补充资本金有效提升其持续发展及抗风险能力的行为。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认购云山汽车上述增资中可认购的出资额人民币1200万元,认购价格为每1出资额人民币2.00元,认缴投资金额人民币2400万元。放弃认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全部出资额。本次认购成功后,公司持有云山汽车出资额为人民币4650万元,占该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5%。同时授权两位董事全权负责本次投资相关事宜。

 本次投资为非关联交易,属董事会决定的权限范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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