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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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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投资管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因发展所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用货币方式全额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在上海市设立一家投资管理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外)、企业管理咨询及其他信息咨询(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该子公司已于近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8MA1JL4ED76,证照编号为29000000201601130326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名称:上海兴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联路158号2层E区284室

 4、法定代表人:丁韫潞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6年1月13日

 7、营业期限:2015年6月23日至2026年1月12日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图文设计、制作,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3,025,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号)核准,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并于2015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6,000万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53,025,000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于2016年1月28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增加股本8,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000万股。上述方案已于2015年6月1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丁毅、丁韫潞、毛英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二)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谭火林、王新华、周学军、李洪斌、郭晓萍、唐文奇、刘杰、王建明、钟锁铭、周庆锋、王志君、谭建国、庄连珠、罗敏、朱纪华、钱亚明、唐玉梅、贾成银、陈黎升、王建峰等20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三)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丁毅、丁韫潞、毛英、周学军、王新华、郭晓萍、唐文奇、刘杰、陈黎升(已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王建明、钟锁铭同时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丁毅、丁韫潞、毛英、周学军、王新华、郭晓萍、唐文奇、钟锁铭同时承诺:

 ①其所持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若其在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其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若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股份公司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损失。

 经以上股东自查,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诺力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广发证券同意诺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3,025,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月2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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