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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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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0 证券简称:中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刘波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秦峰先生、朱洪策先生、谢荣兴先生、李伟先生、杜建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长王海明先生、监事李明颐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已辞职,代行董秘职责的董事长刘波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人员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进、高红叶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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