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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该等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以下合称“本次授予”)。
目前,公司已完成了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6年1月4日。
2、授予价格:43.96元/股。
3、本次授予的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2016年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439名激励对象授予431.249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七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本次实际授予的数量由431.249万股减少为425.604万股,授予对象人数由439人减少为432人(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股东大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425.60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4,560.00万股的0.96%,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 2016年1月4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因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七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限制性股票本次实际授予的数量由431.249万股减少为425.604万股,授予对象人数由439人减少为432人。获得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其他激励对象及其获授并登记的权益数量与公司 2015 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4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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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8、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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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增值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6年1月4日。
2、授予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为43.96元/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提下,由康弘药业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价格与兑付价格之间的差额,该差额即为激励额度。
3、本次授予的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2016年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0.76万股的股票增值权。
4、股票来源: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康弘药业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5、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权分布。股票增值权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 2015 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增值权授予之日起不超过48个月。股票增值权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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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在该行权期内未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股票增值权由公司取消。
8、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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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XYZH/2016CDA50002),对康弘药业截至 2016年1月1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康弘药业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5,600,000.00元,根据康弘药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15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256,04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49,856,040.00元。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2016年1月14日止,康弘药业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187,095,518.4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4,256,04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82,839,478.4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康弘药业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5,600,000.00元,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3日出具的XYZH/2015CDA5008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1月14日止,康弘药业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449,856,04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449,856,040.00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月4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1月26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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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49,856,040股摊薄计算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59元/股。
六、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45,600,000股增加至449,856,040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柯尊洪先生在授予前合计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265,28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4%,本次授予完成后,柯尊洪先生合计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265,289,599股,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58.97%。公司实际控制人柯尊洪先生、钟建荣女士夫妇及其子柯潇先生在授予前合计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270,714,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5%,本次授予完成后,柯尊洪先生、钟建荣女士夫妇及其子柯潇先生合计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270,714,973股,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60.18%。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1月4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5.604万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2014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交易确认与计量的意见,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据此测算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12,789.40万元,该等费用将在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中分期确认。确认递延所得税之后对净利润的影响额约为10,870.99万元,对各期净利润的影响如下表所示(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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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金额暂未考虑激励对象离职率的影响。
2、股票增值权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1月4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10.76万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最终以行权日收盘价格与授予价格的差额确认股权支付费用。由于影响金额较小,公司未采用估值模型测算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若以授予日收盘价估算授予的股票增值权股份支付费用总额约为323.34万元,该等费用将在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中分期确认。确认递延所得税之后对净利润的影响额约为274.84 万元,对各期净利润的影响如下表所示(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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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