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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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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6-004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四维)的通知, 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中国四维于2016年1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1,070,185股,平均价格为26.22元/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本次增持前,中国四维持有公司股份86,994,019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23%;本次增持后,中国四维共持有公司股份88,064,20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38%。

 中国四维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大股东中国四维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6-005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软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软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于对双方业务定位和战略发展方向的理解和认同,经过友好协商,有意缔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本框架协议的范畴内,增进互信,强化连接,分阶段、分步骤务实有序的推进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合作项目。

 一、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经营范围:东软集团是中国领先的IT解决方案与服务供应商,以软件技术为核心,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和产品工程解决方案以及相关产品与服务。东软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0718。

 法定代表人:刘积仁

 注册资本:人民币1,242,576,745元

 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总资产9,622,139,52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14,820,299元,营业收入7,796,331,28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692,006元。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宗旨和目标

 双方本着平等沟通,友好协商,积极务实,开放共赢的原则,建立全面、深入、可持续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地图、交通信息、车联网等方面探讨深入的合作机会,打造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互联网+”合作的典范。

 本协议的主要目标,一方面是在宏观层面为双方在近期及远期的若干重要领域的精诚合作奠定基调并指导方向,另一方面是方便双方在后续的具体项目中有效开展对接工作而确定对接工作小组和工作配合方式。

 2、合作方向

 在本框架协议范围内,双方有意在如下六个方向探讨并细化合作方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期在近期及远期对双方的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均带来有力推进:

 合作方向一:地图数据和动态交通信息

 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数字地图提供商,将以最优惠的商务条件向东软集团提供相应的导航电子地图、高精度地图和动态交通信息数据;除客户指定外,东软集团承诺在所有需要以上数据的相关软、硬件领域优先采用公司的数据。

 合作方向二:无人驾驶技术

 无人驾驶汽车是通过车载传感系统感知道路环境,自动规划行车路线并控制车辆到达预定目标的智能汽车。在此领域,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优秀的ADAS(Advanced Driver Assistant System缩写,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技术、导航引擎,及高精度地图方面的优势,面向无人驾驶汽车提供核心服务引擎。

 合作方向三:车联网应用服务体系

 基于双方各自在车联网领域的现有技术优势,共同建设和完善国内的车联网应用服务体系合作开展地图数据增量更新的云服务。公司将对双方合作的车联网应用服务体系提供地图数据上的支持。

 合作方向四:手机车机互联技术

 双方利用各自的技术优势在手机与车机互联应用领域开展相应的合作,共同致力于推动国内相应服务的发展。

 合作方向五:OEM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缩写,原始设备制造商)NAVI(Navigation缩写,导航)及后装导航、地图数据Compiler(编译)

 双方结合各自在多个国家的compiler(编译)和导航软件开发及原始数据方面的优势,共同面向Tier1(一级制造供应商),车厂等提供整体导航解决方案。四维图新承诺在所有需要相关导航产品及技术领域,除客户指定及自己产品外,优先采用东软的导航产品及技术。东软在客户指定外,优先采用四维图新的原始数据。

 合作方向六:全球业务

 基于各自目前在全球范围的业务拓展,双方将致力于在中国外的区域开展合作;双方将发挥各自海外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技术优势,共同拓宽相应的全球业务机会。

 3、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协议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本协议期满前六十日,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延长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或签署新的框架协议以代替本协议。

 4、工作配合方式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尽快就协议中确定的合作事项进行具体商谈,并在各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另行签署专项合作协议,项目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实际签订的专项合作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为准。

 在本协议框架下,双方成立“高层战略合作推进小组”,从高层统一指导战略合作方向,共同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同时,针对上述具体合作方向,分别成立相关工作小组,指定双方对接人员,互换联系方式,保持定期务实有效的沟通。

 5、保密条款

 双方互负保密义务,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或接触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和财务状况、客户资料等任何有关对方业务、财务、技术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和其他对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或文件、资料,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进行超出本协议合作范围的使用、复制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有关司法、行政等国家权力机关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规则要求一方必须披露的有关信息不受本协议下保密义务的限制;但一方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则披露后应不迟延地立即通知对方。

 双方可合作制作关于本协议约定关系的任何和所有合适的公告。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批准和同意均不得就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作任何公告。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均有效,双方仍需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6、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决议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附则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应由双方或旗下适合的法人主体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依据以实施。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在车联网服务、汽车无人驾驶、卫星导航、地图数据处理及国际化方向上开展合作。具体体现在:

 1、 公司是全球第四大、中国最大的数字地图提供商。而高精

 度地图是车联网等智能化系统及汽车无人驾驶的核心要素之一。本次与东软集团合作,将依托东软集团拥有的车载信息娱乐、ADAS、T-Box(Telematics-BOX缩写)、Telematics车联网,手机车机互联、车载信息安全等众多产品线,推进公司导航电子地图、动态交通信息、高精度电子地图及车联网解决方案的更广泛应用。

 2、本次合作,双方将增进互信,强化连接,分阶段、分步骤务

 实有序地推进合作项目,推动双方在地图、交通信息、车联网等方面业务发展,不断提升双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销售和市场份额。

 本战略合作协议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由双方或旗下适合的法人主体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依据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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