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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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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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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但未经确权的基金份额默认方式是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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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6年1月19日之前(含2016年1月19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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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南方多利A类基金份额2015年度已分配收益33,513,811.89元;南方多利C类基金份额2015年度已分配收益23,254,808.55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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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6年1月19日之前(含2016年1月19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 由于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7)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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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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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君选基金增加浦发银行、陆金所资管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浦发银行、陆金所资管为南方君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君选基金”)的代销机构。

 从2016年1月18日起,投资人可前往浦发银行、陆金所资管办理南方君选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浦发银行客服电话:95528

 浦发银行网址: www.spdb.com.cn

 陆金所资管客服电话:4008219031

 陆金所资管网址:www.lufunds.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理财金基金增加唐鼎耀华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

 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鼎耀华”)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唐鼎耀华将自2016年1月18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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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6年1月18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唐鼎耀华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唐鼎耀华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目前,唐鼎耀华可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唐鼎耀华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本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唐鼎耀华客服电话:400-819-9868

 唐鼎耀华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南方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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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南方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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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5年1月19日之前(含2015年1月19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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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2015年度已实现收益547,312,624.28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492,581,361.86元,其中2015年前四次分红已分配收益23,095,508.51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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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6年1月19日之前(含2016年1月19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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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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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6年1月19日之前(含2016年1月19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南方优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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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南方优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6年1月19日之前(含2016年1月19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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