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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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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6-01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工作人员疏忽,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误写成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现更正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更正前: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奥特佳”,股票代码 002239)股票2016年1月14日、1月15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更正后: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奥特佳”,股票代码 002239)股票2016年1月13日、1月14日、1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6-01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5日,公司接到本公司主要股东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单位:元/股

 ■

 注: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其实际控制人均为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永明。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1月6日、7日、8日、13日、14日、15日六天累计增持公司股票9,151,981股,累计投入资金1.15亿元,增持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46%。

 二、本次增持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目的:公司主要股东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强广大投资者的信念,决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2、增持计划: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2016年1月6日起,未来一个月内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飞先生在12个月内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公司股东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16年1月6日起,未来一个月内出资不超过1.5亿元,以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根据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的增持计划,未来仍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主要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6-013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奥特佳”,股票代码 002239)股票2016年1月14日、1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16年1月6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交易所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208800股(详见《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其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3、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6日、1月7日、1月8日、1月13日、1月14日、1月15日以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9,151,981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2016年1月5日披露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预案)及相关事项。上述有关重组事项报告书等相关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或核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预案)中披露了涉及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详见2016年1月5日披露的《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预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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