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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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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6-00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李赋屏先生因故未能出席董事会,有效表决票8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冰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16-00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就整改报告所指出的事项,公司已落实到责任人,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同时,公司应继续加强内控管理水平,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应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并切实督促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增强规范运作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强化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延长公司的产业链,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以货币出资形式对上海通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增资事项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现实情况和战略需求,有利于公司为布局金融产业,延长公司的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0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6-008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5】82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公司已于2015年12月5日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

 收到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向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针对决定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逐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积极查找问题根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 《鹏欣资源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整改报告》内容如下:

 一、201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方面

 1.公司持股50.18%的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未准确核算阴极铜销售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未及时确认阴极铜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保费,导致你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多计营业收入、少计营业成本等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自查情况:本公司的非洲子公司加工的阴极铜对外销售给客户时,采用的结算方式为交货当月先行开票,客户也会按预开票价格先行付款,期后公司会通过公开市场点价确认最终结算价格,并结合双方认可的质量、重量、运保费等结算结果进行调整预开票金额,并将该调整调入结算报告出具时的会计期间。由于2014年铜价在最后两个月急剧下滑,致使2014年下半年的最终结算金额远低于预开票金额,而公司在2015年获取结算报告时,将较大金额应体现在2014年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做在了2015年。

 整改措施:公司经过自查后已经对2014年年报期后的调整事项和未及时确认的运保费进行了追溯调整,同时把2014年结算2013年的调整事项调入2013年,综合考虑两年的调整结果,合计调减2014年的收入2,539.36万元,调增2014年的运保费成本501.22万元,调减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5.76万元。

 此外,公司高层召集各部门就上述事项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再次重申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同时要求风控部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会议中公司明确提出了对上述内控缺陷的整改方案,并从2015年开始调整完善做账方式,首先将归属于当期发生的运保费在当期予以入账,同时通过各部门协同以及外部沟通方式结合,在最终结算结果出来前积极预估期后结算事项对预结算的影响金额,及时进行暂估入账,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期后结算事项的进展,一旦实际结算结果出现与预估金额较大差异时将及时进行调整或披露,确保公司的财务披露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要求。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2015年年度报告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财务总监

 2.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及时确认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导致你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多计财务费用等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自查情况:由于定期存单开户后,银行的开户证实书中的续存标志为—本息续存,存单到期后银行予以自动转存,不向客户提供转存明细及对账单,故企业未能及时根据存单证实书的内容进行预计收入。

 整改措施:企业已与银行进行了详细对账,并确认了历年未入账的利息金额,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其中调增2014年未入账的利息收入合计717.78万元,调增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0.18万元。

 此外,公司针对这一事项召开了内部会议,并对出纳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明确以后将由公司专人负责编制和整理定期存款、长期保证金的明细表,并通过出纳加强监督银行利息的准确结息时点并向银行索取结息单据以便财务入账,同时对未到结息期的应收利息进行测算核实入账。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2015年年度报告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财务总监

 3.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未披露主要产品阴极铜的生产量、库存量等情况;未说明阴极铜销售量变动30%以上的原因;未准确披露前五大供应商的情况;未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列示、未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列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4]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自查情况:因2013年年报期间,本公司负责年报工作的相关人员正处于工作交接过程,交接过程中部分数据出现了遗漏,致使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对部分数据未能详实准确披露以及说明。

 整改措施:企业已经重新编制、整理部分未能披露说明的情况,并说明如下:

 (1)阴极铜2014年产销量如下:

 ■

 企业自产的阴极铜销量从2013年的2.29万吨上升至2014年的3.07万吨主要原因是企业的产能进一步趋于稳定,并接近设计产能。而贸易阴极铜2013年与2014年基本接近,从1.6万吨上升至1.7万吨。

 (2)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元

 ■

 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

 此外,公司在补充完善上述数据的披露基础上对新的业务人员加强了培训教育,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的相关规定,并建立了二次复核机制,力求提高公司未来披露数据的准确性。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已完成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4.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四十条的规定。

 自查情况: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控股股东控股和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核实,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522,357,000股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吉隆和汇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140,943,000股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吉隆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518,232,000股股份,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414,579,000股股份。

 整改措施:公司已安排机关专业机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加强了与控股股东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控股股东的相关股权情况。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5.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与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实际的预计净残值率不一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附注货币资金“使用受限的资金”中未披露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2.24亿融资性保函保证金,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

 自查情况:由于国内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为5%,国外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为0%,不同公司预计净残值率不一样;公司在2014年财务报表附注编制过程中,将上海南汇支行2.24亿融资性保函保证金识别为一般的定期存款,故未将其披露在“使用受限的资金”。经核实,上述款项系公司用于归还长期借款的专门用提资金,目前仍在正常归还相关的长期借款,公司认为,上述保证金的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整改措施:公司已经完善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会计政策的相关披露,修正后的固定资产残值率为0%-5%之间,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资产的特殊需求;针对保函保证金事项,公司已重新编制了2014年的现金流量表及其补充信息,并完善披露受限保证金的信息。自此基础上,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并认真学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保证金、受限资金的判断范围,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编制和整理定期存款、长期保证金的明细表,确保公司的披露信息复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2015年年度报告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方面

 1.2013年12月,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由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大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700万元对2012年度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并前的亏损进行承担。该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自查情况:2012年公司通过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收购了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50.18%的股份,根据编报规则,鹏欣矿投被合并当年自期初至合并日存在亏损,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反映在公司当年的合并报表中。后鉴于该部分亏损为非公增发前形成,为支持公司发展,经协商由鹏欣矿投原大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700万元对2012年鹏欣矿投合并前的亏损进行承担(该出资作为对公司的投资,计入资本公积,不增加公司股本)。2014年,公司已经收到上述款项。

 整改措施:公司将开展关联方之间往来及信息披露的专项培训工作,发放学习材料,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素质,以及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相关部门对拟发生的关联方业务往来事项要及时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应做正确判断,并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持股50.18%的刚果(金)希图鲁矿业有限公司的二期建设项目(简称“希图鲁二期项目”)预算数为16.83亿元,截至2014年末,该项目已实际发生10.58亿元。公司未及时披露希图鲁二期项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自查情况:公司经过自查后了解到,希图鲁二期项目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项目,而是公司2012年已经公告的电积铜建设项目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于2012年收购希图鲁及其相关公司时,希图鲁公司已经在进行一期的项目投资建设。一期项目主要是为了完成主体厂房、生产线的基本建设,使企业达到可生产状态;而二期项目的主要目的是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追加技改和多项改造项目。在这种情况下,截至2014年底公司并未对二期项目进行专门披露,仅将其视为2012年已经公告的建设项目的正常进展过程在2014年年报中进行了一般披露。

 整改措施:公司已经在内部召开了会议,评估二期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并收集建设指标数据,力求在2015年年报中对电积铜建设项目的整体完成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2015年年度报告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针对上海证监局文件中所指出的问题,公司已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风险警示教育。为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将持续规范内部运作,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增强信息披露的严肃性和谨慎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0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6-009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通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布局金融产业,延长公司的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以货币出资形式对上海通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善”)进行增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于2016年1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上海通善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嘉兴鹿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兴鹿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33040200018375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705号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2室-149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华旸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山川)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怿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怿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0900069053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710号754-I室

 法定代表人:曹乃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橡胶制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嘉兴尤尼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兴尤尼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33040200018235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2室-150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华旸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山川)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华旸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华旸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41000137628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加太路29号2号楼西部404-A11室

 法定代表人:吕骐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许可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保险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旅游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周宇基本情况

 姓名:周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51300119761116****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6、凌超基本情况

 姓名:凌超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52519781122****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碧波路***号

 7、李艳基本情况

 姓名:李艳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1011019621224****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路71弄*****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通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42453501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吕骐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2日

 经营范围:金融信息服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信用征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股权情况

 1、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前

 ■

 2、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后

 ■

 (三)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通善财务情况如下:资产总额人民币14,988,666.27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521,794.03元,所有者权益总额8,466,872.24元。

 四、本次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指标的公司)

 1、公司及现有股东共同确认,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RMB50,000,000),实缴出资为人民币15,000,000元(RMB15,000,000)。

 2、现有股东及投资方共同确认,为了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趋势,满足公司发展壮大的资金需求,投资方拟以货币对公司进行增资。投资方确认,本次总计出资4000万元,其中12,5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另外27,500,000计入资本公积(其实际出资中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未来将全部用于转增公司的注册资本,转增完毕后,注册资本总计为90,000,000元人民币)。

 3、各方确认,自投资方缴纳全部投资款且公司获发更新的营业执照之日(以下称“增资完成日”)起,即告本次增资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62,500,000元。

 4、各方同意,公司本次增资后,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委派一名董事。现有股东同意在表决选举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推选人员为公司董事的股东议案时投赞成票。

 5、未经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现有股东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但本协议签署之前,嘉兴鹿蜀、嘉兴尤尼可与上海怿恒签署的股权回购协议执行不受影响。

 6、增资完成后,如果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新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前估值不应低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公司估值,以确保投资方在公司的股权价值不被稀释(因股权激励安排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情形除外)。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布局金融产业,延长公司的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将对公司今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布局。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产业政策和行业风险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正在日益发展的新兴行业,不排除未来国家会对相关产业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将可能会受到影响。

 (二)经营管理风险

 互联网金融行业情况瞬息万变,竞争较为激烈,公司转型升级将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使得公司在战略投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一定的管理压力。

 七、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上海通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0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6-010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鹏欣资源,股票代码:600490)自2015年9月14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2015年10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71)。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2015年11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79)。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1日召开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5-082)、《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88)。公司股票将自 2015 年12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向控股股东购买其拥有的矿业企业股权以及向独立第三方购买其拥有的海外上市矿业公司股权。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组织公司自身的业务团队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境内外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团队对拟收购标的资产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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